发挥人大职能 助推新农村建设

2014-04-01

◆  瀍河区人大常委会
  党的十八大强调,解决好农业农村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增强农村发展活力,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共同繁荣。瀍河区人大常委会把贯彻落实中央对农业农村工作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新举措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地方人大的职能作用,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为建设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新农村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一、依法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村民自治是基层民主的重要体现,推进村民自治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的一项重要职责。为加快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瀍河区人大常委会加大了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监督实施力度,重点抓好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等工作,确保村民自治的真正实现。
  一是做好宣传工作。通过不同形式大力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河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让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知识,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认真解答村民提出的程序性和实体性问题,帮助农民群众树立维权意识,并掌握如何行使其合法的民主权利。通过深入有效的普法宣传,大大提高了农民群众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是加大监督力度。2011年是全区村委的换届选举年,区人大常委会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听取了区政府关于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报告,组织区人大代表深入到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农民对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对选举过程中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选民登记、推选村民代表、提名候选人、投票选举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真正做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二、充分发挥地方人大职能,加快新农村经济建设
 
  生产发展、生活富裕是新农村建设的中心环节和目的。区人大常委会通过综合运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组织视察调研、办理代表建议和群众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努力促进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和民生的持续改善。  
  一是围绕发展农业,加强对农业投入等的监督力度,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在每年度的人代会上听取和审议政府对上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意见的报告时,区人大把对农业的投入问题列为审议的重点。要求区政府对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交通、义务教育、农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投入有一个整体规划,为农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经济保障。为监督农业资金的使用范围,区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农业发展基金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年度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对于农业发展基金安排使用的每一个项目、每一项开支都进行了详细的审查,确保了农业资金有效使用。
  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区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区政府关于加快土地流转、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开展“四个一千”工程(即发展一千亩核桃、一千亩蔬菜、一千亩苗木花卉、一千亩牡丹)的报告。要求区政府一要认真制定农业产业化建设目标,大力开展生态农业建设;二要加大农业生产技术推广力度,积极发展品种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努力开拓农产品市场;三要制定有关的奖惩办法,培育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积极探索为农民增产增收的新路子;四要拓宽农民就业渠道,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切实让农民享受到农业发展的实惠。通过“四个一千”工程的实施,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加快了土地流转,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得到了改善,生态环境得到了提升,农民收入得到了较快增长。 
  二是围绕改善民生,加强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区人大常委会把教育、医疗、养老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着力探索解决的有效途径。听取了区政府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情况的报告等专项工作报告,对解决农村饮水安全、留守儿童以及城市拆迁后失地农民的工作、生活、养老等问题开展调研。近年来,随着城市框架的拉大,失地农民逐渐增多,他们的生存及发展问题亟需加以引导解决,否则将成为社会的隐患。区人大常委会经过认真调研,建议区政府一是要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优先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二是要建立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障,并纳入城镇保障体系,切实保障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三是要积极探索走新型农村合作化道路的办法,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针对当前因病返贫现象,区人大常委会经过深入调研论证,建议区政府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努力解决农民看病难问题;二是要进一步加大“新农合”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新农合”的参合率,使农民享受到真正的实惠。2013年“新农合”参合率98%,补助农民11235人590万元,有效缓解了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
  三是围绕法律实施,加强对涉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区人大常委会注重开展与农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特别是围绕农业发展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开展执法检查,促进农业发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针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深入到田间地头与农民促膝谈心,了解土地流转后他们的收入情况,倾听他们对这些涉农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的意见建议。区人大常委会将检查过程中收集到的资料信息,归纳整理后反馈给区政府:一是建议要尽快落实村改居后政策落实和管理工作,社区领导要改变思路,转变观念,按照城镇管理模式,建设新农村使城乡顺利对接,实现平稳过渡。二是建议加强对饮用水工程的管理,防止水源地出现二次污染。三是要加大农村水利设施投入力度,确保粮食增产增收。区政府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建议,采取了有效措施,使农业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农民群众利益得到进一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