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区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

2014-04-21

    4月15日,吉利区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草案);对区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确定、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议案》、《关于解决锦屏岭生态建设和旅游发展基础用水问题的议案》做出了处理决定;票决确定了2家2014年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单位;根据区人民法院的提请,表决通过了30名人民陪审员任命事项。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游良主持会议。副主任郑桂环、孟庆军、李本森及委员共16人出席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赵胜利、区人民法院院长郭燕燕,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袁晓峰,区政府办及有关部门、乡人大主席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杨玲、姚景朝、赵清理、汪俊清、李竹青、郑东升等6名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吉利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