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关于制定〈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五年规划〉的议案》的决议

2014-04-30

 (2014年4月2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段立新所作的关于对《关于制定〈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五年规划〉的议案》的调查报告。经认真审议,决定将该议案交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会议认为,建设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是市委的决策部署,反映了全市人民的美好愿望,对于促进洛阳实现跨越式发展非常必要。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紧紧围绕把洛阳建成中原经济区重要增长极、文化示范区、最佳宜居地、开放创新城的总体目标任务来编制;要充分运用《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和洛阳已有的相关规划,结合“十三五”规划的制定,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切实把这项规划编制工作抓紧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将于2014年年底前听取市政府关于该议案的办理情况报告,并将《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五年规划(草案)(2015年-2019年)》提请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