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去王宫武职务的通知

2014-05-08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
    根据刘新年检察长《关于提请免去王宫武同志检察职务的议案》(洛检文[2014]10号),经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14年4月29日审议通过,免去:
    王宫武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