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詹玉荣带队来洛调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文物保护工作

2014-06-18

    6月9日至11日,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詹玉荣带领调研组在洛调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和文物保护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卫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世敏、魏险峰,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明朗,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朱晶莹,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市文广新局、市文物局等相关单位领导参加汇报座谈会或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文物保护工作汇报,实地察看了洛阳九朝文物复制品公司、孟津朝阳镇卫坡古民居、洛阳围棋博物馆、栾川县常氏石刻、孙家洞旧石器遗址、七里坪旧石器遗址和道教圣地老君山,召开了座谈会。
    洛阳是国务院首批命名的历史文化名城,现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7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44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08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056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7名,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48名,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36名,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350余名。有世界文化遗产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84处,其他不可移动文物9000余处,馆藏文物40万件。现有国有博物馆、纪念馆17家,民办博物馆21家,特色鲜明、种类齐全的博物馆展示体系基本形成。其中,洛阳博物馆占地300亩、建筑面积6.2万平方米,为国家一级博物馆。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方面,我市先后出台了《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洛阳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产生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申报评选推荐等程序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规范各项申报、评选、推荐、公示制度,促进非遗保护工作有序发展。一是在省文化厅的指导下,组织洛阳“关公信俗”的有关专家和专业人士做好申报材料的组织和视频制作等工作。该项目已获批作为中国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代表作名录”的推荐项目。二是对部分发展状况较好、适合生产性的项目,积极推介和指导。三是积极筛选突出代表洛阳地域文化特色、在省内有一定竞争力的优秀省级非遗项目,组织开展相关培训,积极参与省级保护经费的申报工作。四是按照文化部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开展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项目、传承人申报工作,初步建立起了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五是通过每年的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场演出。六是组织“十六挂转秋”参加在开封举办的“中国秋千展演暨第十一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民间绝技绝艺(秋千)”活动,并获金奖。七是利用每年的“文化遗产日”,指导市非遗中心、各县(市、区)结合本地非遗保护实际,通过不同形式、不同地点开展宣传活动。
    在文物保护工作方面,我市在全国率先制订出台了《洛阳市〈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制订出台了龙门石窟、汉魏故城、隋唐洛阳城、二里头和尸乡沟商城和邙山陵墓群等6部保护条例;以政府令的形式颁布了《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法》、《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3部政府规章,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文物保护法规体系。同时,还编制了五大都城遗址保护规划、《历史名城保护规划》等,逐步探索形成了一套文物、规划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审批基建项目的制度,使名城保护更具操作性,使文物保护和开发利用有章可循。一是坚持规划先行,靠科学的规划增强文物保护的整体性和有效性。二是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先考古发掘、后建设的城市建设模式,努力把城市建设对文物的破坏程度降到最低。三是加强文物保护和展示,使城市的文化品位大幅提高,城市人文景观和遗址公园大量增加,从而带动我市文化产业快速发展。
    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詹玉荣代表调研组对洛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文物保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她指出,洛阳的工作干得好,体现在领导重视,科学规划,创新管理,成效显著。对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她建议,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观念是行动的先导,要加大宣传,提高方方面面对非遗和文物保护认识,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二是进一步创新机制。没有机构的要尽快建立机构,已有的机构要健全完善。三是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大投入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政府不加大投入就是违法。四是进一步加强管理。要以创新体制机制促管理上台阶,提升工作水平。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卫平表示,洛阳市将进一步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监督,促使我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文物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