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出台相关制度坚守三条红线 “最严”管理水资源
在日益缺水的今天,强化对水资源的刚性约束显得尤为重要。近日,我市出台《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坚守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等指标的“三条红线”。
用水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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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措施
市水务局水政水资源科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正在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2015年年底前将提交水资源调查评价成果,编制完成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等专业规划,形成较为完备的水资源规划体系。
《意见》还提出,我市将严格规范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对未依法开展水资源论证的、在地下水超采区取用地下水的、未配套建设节水设施的建设项目,不得批准取水许可申请。加快建立全市取水许可管理登记信息台账,今年年底前将依法应办理取水许可证的取水户全部登记入库。
-保障措施
《意见》明确,年设计用水量2万立方米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制订节水方案,进行节水评估并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对项目设计未包括节水设施内容、节水设施未建设或没有达到相关节水技术标准要求的,不得擅自投入使用,责令停止取用水并限期整改。
该负责人表示,我市还将鼓励工业、洗车、市政及城市绿化等使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污水处理、再生水、雨水的,不受用水控制指标限制,不缴纳水资源费。
-保障措施
该负责人介绍,纳入考核的17个水功能区主要集中在洛河和伊河流域,通过建立限制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完善入河排污口审批、登记和核查制度,依法开展入河排污口日常监督管理。对未经审批设置的或未按审批要求排放的入河排污口,坚决依法取缔。
今年年底前,我市还将建立市、县两级水资源监测管理网络,及时发布水资源公报、水功能区公报、地下水情通报等。
为坚守“三条红线”,市政府将对各县(市)区政府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交市组织部门,作为考核政府政绩和有关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记者 郝洋 通讯员 陈亚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