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振宇副主任带队视察我市社区建设与管理服务工作

2014-07-21

    7月17日、1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振宇带领部分市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视察我市社区建设与管理服务工作,就社区立法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调研。

    视察组一行先后视察了涧西区南口社区、中侨绿城社区,老城区道北社区、同化街社区,偃师市太学社区、迎宾社区,以及孟津县桂花社区、龙马社区,听取社区负责人的情况介绍,详细了解我市社区“四位一体、两级网格”工作体制,及我市社区组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服务管理体系、综合治理、社区队伍、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视察组还听取了市民政局关于社区建设与管理服务工作的汇报,并组织召开了由部分城市区民政局社区办主任、社区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就我市社区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一步征求意见建议。
    社区是我国城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其主要职责是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自治活动,协助政府管理本区域内的有关社会事务,享有自主自治权。目前,全市共有社区286个,其中城市社区164个,县域社区122个。9个城市社区共有社区工作人员2331名。
    马振宇副主任指出,随着社会转型、企业转制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大量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向社区转移,社区居民的服务需求日趋个性化、多元化,当前社区承担的社会管理任务更加繁重,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能更加突出,群众对社区的服务需求更加迫切,做好社区工作意义十分重大。社区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及全市社区工作者做了大量工作,使我市社区建设与管理服务各项工作水平不断提升,走在了全省的前列。
    马振宇副主任强调,从这次调研情况看,大家的立法期待很高,认为亟需通过社区立法巩固我市社区建设的成果,同时有效解决目前社区建设和管理服务工作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大家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建议,调研回去后我们要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认真分析研究,进一步研判社区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由于地方立法时间紧、程序多、任务重,市民政局要吃透上级法律法规政策,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做法,结合洛阳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社区立法的前期准备工作,争取早日将社区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实现我市社区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