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命刘振宇等10人职务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
根据刘新年检察长《关于提请任命刘振宇等10名同志检察职务的议案》(洛检文[2014]31号),经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14年8月22日审议通过,任命:
刘振宇为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姚 伟为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吴志姣为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尚春鸿为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侯丽利为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梁建设为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刘 勇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董 宏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沈小辉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记存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