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进行调研

2014-09-15

    9月12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薛建军、副主任任书安、马国富带领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政法委和法院有关人员到区检察院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进行调研。
    调研组一行听取了宋胜杰检察长关于检察院民行检察工作的报告,调阅了部分民行检察工作卷宗,并进行了积极的座谈发言。
    调研组认为,2012年以来,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民行检察工作,自觉把民行检察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最后一道防线,作为事关民生民意、事关司法公正、事关社会稳定的“民心工程”来抓;牢固树立“小科室、大作用、大责任、大作为”“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的工作理念;自我加压,开拓创新,探索出以“抗诉为主线,其他检察手段为补充”的多元化工作格局;克服人员少,工作量大的困难,苦练内功,狠抓队伍建设,使每一起承办案件都成为精品,能够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2012年以来,共办理各类民行申诉件35件,抗诉案件10件,改判率100%,2012年承办的宝龙置业有限公司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评为2012年洛阳市“十佳民行精品案件”。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司法公正、保障洛龙社会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针对民行检察工作下步的工作,调研组一致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是牢固树立“依法开展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历史使命,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大胆监督,进一步重视民行检察工作。
    二是立足实际,内部挖潜。针对人员少的问题,检察院内部科室应适当调整,适当向民行工作上倾斜,要强化学习,加强培训,力争培养一支业务精湛、经验丰富的民行检察队伍。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宣传。通过宣传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职能,宣传民行工作的抗诉条件和工作规划以及典型案件,提高人民群众对民行检察工作的知晓率,自觉增强寻求民行检察救济的法律意识。
    四是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区检察院与法院要建立经常的、规范的沟通联系机制,工作上要互相理解、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共同维护好社会秩序。同时要积极与社会各界联系,拓宽案源线索,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民行检察工作的合力。
    五是要进一步理顺与伊滨区检察室的工作关系。
    区检察院宋胜杰检察长全程参与了调研,并对调研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