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旅游法执法检查组来洛检查

2014-09-15

    9月9日至10日,在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民侨外工委副主任薛显林的带领下,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白志刚随同检查。

    检查组首先听取了我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情况汇报,并与我市发改委、旅发委、交通局、工商局、龙门景区、洛阳国旅、钼都利豪等12个相关单位进行了座谈,随后赴栾川县进行了实地检查。
    检查组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自去年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旅游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旅游设施建设、旅游服务质量、旅游人数等都有不同程度地提升,这充分说明了旅游法在我市得到了较好贯彻落实。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他们将认真处理,作为修改《河南省旅游条例》的重要参考意见。同时也希望我市进一步提升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功能,推动旅游业与各产业联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