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区人大常委会对《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2014-09-28

    为全面贯彻落实《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促进依法治区力度,推动新浦区文化娱乐场所健康、文明、有序发展,9月24日下午,在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薛建军的带领下,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区政府贯彻落实《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书安、郭祖勋、马国富、李爱国等人大常委会委室主任参加。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孙建钦、区文广新局负责人等陪同。
    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到东方王朝商务会所、宝龙城市广场阿凡达歌厅等场所,就娱乐场所的内部管理、现场查看了各经营单位是否在场所内全部亮证经营;是否张贴举报电话、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以及是否存在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消防设施设置等违规行为。
    随后,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区文广新局负责人关于贯彻落实《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情况汇报。自《娱乐场所管理条例》颁布以来,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强化监管,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有力地促进了全区文化市场健康繁荣、有序发展,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检查组认为,区文化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树立了规范管理、文明执法、服务发展的执法理念,为守法经营者营造了宽松的发展环境,保证了娱乐场所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效实施。
薛建军在讲话中指出,贯彻执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加强文化娱乐场所管理,关系到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关系到维护和确保社会一方的稳定,关系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也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薛建军强调,娱乐场所要围绕繁荣和管理,要进一步加强对文化娱乐市场的监管,“一手抓管理、一手抓繁荣”,处理好监管与服务、集中整治与专项治理的关系,推动文化娱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娱乐需求,为构建和谐洛龙做出更大的贡献;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清正廉洁的监管队伍;要综合治理,群防群治。加强与公安、工商、教育等部门的配合,发动社会力量,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各行各业的作用,通过综合治理,促进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和繁荣我区文化娱乐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