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全市统一行动 严查交通违法、治理交通陋习
2014年10月12日,市交警支队召开新闻通气会,围绕10月10日至12月10日开展的“严查交通违法、治理交通陋习”集中整治行动进行释疑。此次行动严查摩托车、三(四)轮电动车非法改装、违法飙车,行人不走人行横道、闯信号等交通违法行为。会不会雷声大雨点小?与会相关负责人表态:“处罚绝不手软,请务必打消侥幸心理。”
1 今日全市统一行动,处罚绝不手软
“两个月的严查行动结果如何,我不敢承诺,只能以实际行动告诉大家,别再侥幸,这次我们要动真格的了!”会上,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王伟说,摩托车飙车,三轮电动车、四轮电动车非法改装,违法载人、载货,飙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属顽疾,尤其是行人闯红灯,在全国来说都是个亟待解决的难题,市交警支队也把严查这些交通违法行为作为常态活动。今年3月,《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以来,一线执勤民警采取批评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这些交通违法行为的势头。
“近期,这些交通违法行为有所反弹。”王伟表示,除了部分交通参与者的自律意识差、文明程度不够,交通管理部门也有不容回避的责任。例如,普法宣传不到位,以致条例的震慑力不足;执法者本身没有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操作;当前民警超负荷工作,“纠正一例行人闯红灯动辄耗时二三十分钟”,执法成本太高,基层民警产生畏难情绪,不作为。
王伟同时表态,两个月时间有限,交通顽疾无法根除,“唯一能保证的是,这次我们会拨付专项资金,安排警力,通过路面查处与视频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形成高压态势,发现一例,处罚一例,教育一片”。
每周,市交警支队将组织两次全市统一行动,各执勤大队也会根据辖区情况,每天在重点时间段、重点路口开展集中治理。“11日,我们将开展首次全市统一行动,对交通违法行为处罚绝不手软。”王伟说。
2 现场罚款、现场开票、全程录像
会议公布3种处罚方式,有相关交通违法行为者可任选其一。
●罚款 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一例处50元以下罚款,平均罚款额度为10元,情节严重者顶格处罚。罚款现场缴纳,执勤民警将现场开具票据,记录违法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并进行全程录像。
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一例处50元以下罚款,平均罚款额度为20元,情节严重者顶格处罚。情节严重者可扣留车辆。罚款到银行缴纳,执勤民警将现场开具处罚决定书,记录违法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并进行全程录像。
●协勤 行为人自愿协助维护交通设施一小时的,可以免缴罚款,执勤民警将现场记录违法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曝光 拒不缴纳罚款以及协勤的,交警部门将通过官方微信、微博对其进行视频、头像曝光,不排除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对其曝光。
对个人信息进行曝光是否有侵权之嫌?
对此,市交警支队法制科科长张雅萌表示,依据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六款:对拒不接受处理并且无法查实其真实身份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报纸、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网站上进行公告。
3 发现道路交通管理盲点请您告诉我们
我市对这些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已有多次,此次行动是否有作秀之嫌?市交警支队秩序管理大队副大队长游洛峰表示,在现有的交通大环境下,对这些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注定要有个长期的过程。
游洛峰说:“此次行动的目的有三个:一、促使人们摒弃交通陋习。二、发现我们身边的道路交通管理盲点,如斑马线设置不到位、交通信号灯配时不合理等,并针对这些问题逐个解决。例如,在昨日的行动中,我们就发现,王城大道与积翠南街交叉口交通设施存在问题,直接导致非主观意识的交通违法行为出现,下一步我们将对此进行整改。三、希望在这次行动中暴露出的问题能引起相关部门重视,加强前期道路建设规划以及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交通硬件设施的建设。”
游洛峰说:“于我们而言,只要能达到一个目的,哪怕有人质疑作秀,这个秀也必须作!”
机非隔离带设置不到位,道路交通标线施划不合理,交通信号灯配时不合理……您身边有哪些道路交通管理盲点?可通过洛阳晚报官方微博、微信参加《路上那点事,大家来找碴》栏目,说出您的困惑和建议,我们将收集您的看法,并转交给市交警支队。
(首席记者 陈兵 特约记者 姜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