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陌生到相知——回忆人大新闻报道工作的点滴片段

2014-10-27

◆   李江涛
  这几天,因为单位需要提交个人相关资料,翻箱倒柜寻找学历证件时,突然翻出了一叠前几年部分新闻作品获奖证书。其中,一篇名为《洛阳村级道路管养立法国内首创》的稿件,被评为2008年至2009年度宣传人大制度优秀作品一等奖。
  这篇不足千字的新闻报道,因为其意义重大,被刊发到了2007年12月11日《洛阳日报》二版的头题位置,编辑还精心设置了引题:加强村级道路管养的积极探索,地方人大常委会立法的有益尝试。记得我在采访时任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陈玉海时,他自豪地说,《洛阳市村级道路管理养护条例》没有直接的上位法做依据,没有外地成熟经验可供借鉴,对村级道路管养进行立法,洛阳在全国是首例。
    洛阳的首创获得了省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认为“应借鉴洛阳经验,尽快制定全省村级道路管养法规。”而这个《条例》的更大意义在于,通过立法将村级道路管养工作纳入到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道路,有效保护来之不易的“村村通”成果。
  同样是人大立法方面的新闻报道,刊发于2010年8月26日《洛阳晚报》4版整版的《发展公共交通,让群众出行更便捷》讲的是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洛阳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草案)》进行首次审议的情况。这个《条例》旨在解决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和设施建设滞后、公交车辆破旧、公共交通场站不足、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惠民政策落后、城市公共交通经营需要规范等问题,为公交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支撑。这个新闻稿件获得河南省第20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二等奖。
    且不说获得了何种奖项,最起码这些立法实践经过新闻媒体向外报道后都引起了积极的社会反响。因为这些立法活动事关民生,同时也为洛阳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从2011年开始,市人大常委会采用工作评议的方式开展监督工作。2012年12月28日,我采写的《群众反映的问题必须整改到位》刊发在当日的《洛阳日报》二版头题位置,报道了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与会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按表决器的方式,对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乡规划局、市行政服务中心4家单位工作评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的相关情况。
   在深入采访时,我得知这样一组数据,仅仅1个多月时间,市人大常委会的四个评议调查组就征集到意见建议545条,经梳理分类,整理归纳出问题123个。如何报道好工作评议情况,让广大读者有更多知情权、监督权?在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室相关负责人的大力支持下,这篇新闻稿件并没有泛泛而谈,而是将群众提出的部分问题进行归纳,同时让相关部门在媒体上正面呼应。例如,有群众提出“应进一步提高我市各大医院的医疗水平和质量”。对此,市卫生局如此回答:一是开辟医院“绿色通道”,延长门诊、急诊时间,开展双休日及节假日全天门诊和一站式服务,开展预约挂号服务等,缩短群众就医等候时间;二是加强医德医风教育;三是积极开展医学重点专科及特色专科建设;四是深入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三好一满意”等活动;五是强力推进优势医院倍增发展。通过新闻媒体,将群众的意见和相关委局的答复予以公开,不仅让群众看到了这些单位在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时的决心和诚意,同时也通过“晒一晒”,增加了这些单位解决问题的速度和力度。
    时光飞逝,岁月匆匆,从对“人大”的陌生到相知,掐指一算,自己分跑人大系统新闻报道工作也有5年之久了。这5年来,作为一名一线新闻从业者,我感受到了市人大在发挥地方立法优势、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充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注重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传递出的强大正能量。
  由于工作调整,近两年,我不再具体跑人大新闻报道工作,但与人大的各种接触却从来没有间断过,或许这就是一种缘份。陌生时,就加强学习;熟悉了,更应提升,力争做的更出彩,与人大接触的这几年,也是我不断提升自己、超越自己的几年。
  很幸运能够见证洛阳人大的这些年来的辉煌成就,更期待洛阳人大有更加灿烂的明天。相信一定能持续与洛阳人大的“缘份”,继续与人大同成长,共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