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似寻常最奇崛 成如容易却艰辛
◆王川一
2001年10月31日,洛阳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任命赵万欣为洛阳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预算工委正式成立。从此,洛阳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掀开了新篇章。屈指算来,预算工委已走过13个年头。十三年,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60年风雨历程中并不算多,在洛阳市人大常委会30余年光辉岁月中也不算长。但是,十年风雨,十年艰辛,十年磨砺,十年成就。十年光阴,足以使青春少女红颜老,翩翩少年鬓边白。洛阳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这十几年的发展,仅仅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浪潮中的一朵微小浪花,但却是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辉煌十年,是洛阳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同志们继往开来、承前启后努力奋斗的十年,是洛阳市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从弱到强、从小到大成长的十年。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成立后,先后经历赵万欣、闫晓山、段立新三位主任,他们在常委会的领导下,根据《预算法》、《审计法》、《监督法》,依法强化预算监督:围绕听取预算工作报告、听取审计工作报告、强化重大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强化部门预算监督、突出全口径预算监督等重点工作,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总结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思路。人大预算监督工作,逐渐规范化、制度化,预算审查监督体系也逐步建立。
一、制定法律法规,突出对政府重大建设项目监督。
2003年,为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洛阳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完善监督机制,推动建设项目审计走向法制轨道。条例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范围、工作程序、审计结果运用进行了明确规定。尤其是第二十五条规定“审计机关对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出具的审计意见书和作出的审计决定,应当作为项目竣工后财务结算的依据”,充分注重审计结果运用,提高审计监督的法律地位。十几年来,依据《条例》,市人大常委会每年都要听取市政府关于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汇报。2006年,市人大常委会还组织人大代表在全市范围内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收到了良好的效果。2009年市审计部门依据《条例》分别对政府投资的新区博物馆工程、机场航站楼工程、九都东路工程等16个重大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共审减金额3.75亿元,为政府节约了大量建设资金。2010年在听取和审议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报告时,委员们指出部分建设项目违反建设程序、项目进度缓慢、未按规定实施竣工决算、招投标程序不规范、工程监理不到位等问题,针对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整改,及时处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及时进行了整改,进一步完善了管理制度,规范了工作程序。通过跟踪监督,有力地保障了重大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二、开展部门预算审查监督,细化预算审查监督。
《监督法》明确规定要把部门预算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作为各级人大预算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洛阳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外地人大经验,推进部门预算审查监督。2009年开始选择市卫生局、市林业局两家单位作为试点,开展部门预算审查监督,第二年,又选择市卫生局、市林业局、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四家单位开展部门预算监督。在总结归纳、逐步成熟的基础上,决定每年开展对部分政府组成部门预算草案审查工作,先后对市卫生局、水利局、民政局、科技局、农业局、体育局、文广新局等几十家单位进行了审查。我们每年年初确定工作计划,选取几个部门,提前下发通知和审查工作方案。为确保审查质量,抽调20余名业务骨干,组成审查小组,对口负责。审查采取集中审查的方式,组织召开见面会,被审查单位领导向全体审查组成员汇报预算编制情况,当场回答相关提问。审查结束后形成审查意见,并以文件形式发送市财政局,要求市财政局督促相关单位积极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限期报送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经过几年的探索,这项工作也在逐步完善和规范,各部门预算草案编制逐步规范化,项目建设支出也逐步细化,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突出国有资产、社保基金预算监督,完善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
2013年,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洛阳调研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我们积极配合省人大完成了调研任务。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要求,洛阳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组织对全市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提出了准确客观的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推进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我们明确提出要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提交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努力,按要求及时向大会提交了全口径预算草案。2014年年初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首次将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一起提交大会,预算监督体系逐步完善。同时,根据要求,向大会提交的部门预算草案进一步细化,43个政府组成部门均附有预算编制说明和部门预算收支表,更好帮助人大代表读懂预算。
四、抓好全市预算审查专业培训,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
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专业性强,财政预算报告复杂难懂,洛阳市各县市区人大都没有预算工委,工作人员偏少,这些情况严重制约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开展。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干部专业素质是常抓不懈的一项重要工作。这些年,我们每隔二年都要举办一次培训班,邀请省人大、省财政厅、审计厅领导授课,参加人员为全市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财经(预算工委)主任,每次大约60人。先后在嵩县、偃师等县区多次举办业务知识培训。同时还以座谈会的形式组织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交流学习,互通有无。经过几年的努力,培养出一批懂法律、有经验、有能力的预算审查干部,初步形成了一支稳定的干部队伍。为全市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成立专业代表小组,发挥人大代表监督作用。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进一步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我们从人大代表中选择若干名,组成预算审查监督代表小组,这些人大代表,多为金融财税系统的专家学者,对财政预算决算都有独到的见解和看法,借助人大代表力量,增强审查实效。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在初审时,严格审查程序。首先由预算工委初审,提出初审意见。随后召集人民代表大会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部分人大代表,召开座谈会,再次进行审查。在提交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审查时,我们还要听取审计部门“本级审”报告,借助审计专业监督,进一步提升审查实效。去年我们在审查决算草案时,人大代表和审计部门提出关于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建议,以及抓紧清理个别政府部门滞留结余结转资金的建议,这些建议都非常准确和必要,我们在审议意见中都予以体现,并要求政府积极整改。
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洛阳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十几年风雨历程一路走来,如同一株幼苗,伴随着民主法制的春风细雨,正在茁壮成长。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强化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最终实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为我们强化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和路径。新时期,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预算法》、《监督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一步一个脚印,扎实工作,为推进洛阳民主法制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