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4年10月30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洛阳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今年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建议办理基本情况
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共向市政府交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326件。其中:城建交通类114件,占35%;工业财贸类34件,占10.4%;教科文卫类47件,占14.4%;农林水类40件,占12.2%;政法类9件,占2.8%;其它类82件,占25.2%。截止7月25日,326件建议均已答复完毕。根据代表的反馈意见,满意和基本满意325件,满意率99.7%;不满意1件,占0.3%。主要分以下四类情况。
(一)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建议,共169件,约占总数的51.8%。如:刘波涛等代表提出的建立洛阳工业产业产销对接联动平台建议、杨敏华代表提出的打通新区博物馆门前道路建议、刘长河代表提出的更改白马寺路与310国道处原液化气公司公交站牌名称建议等,都得到了有效落实。
(二)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解决的建议,共141件,约占总数的43.3%。其中,城建交通类41件、工业财贸类13件、教科文卫类25件、农林水类27件、政法类5件、其它类30件。如王君霞等代表提出的将新农合和城镇医保合并管理的建议,目前我市正在制定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新农合和城镇医保合并事宜将随同此次改革一并进行。如张惠婷等代表提出的实施县市医保一卡通的建议,市政府已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工作的通知》(洛政〔2013〕81号)。目前已采集制卡数据345万人,待省人社厅五险合一应用系统改造计划出台后,我市将积极完成系统改造工作,满足参保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就医需求。
(三)受政策和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或留作参考的建议,共15件,约占总数的4.6%。如李建庄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手续繁琐问题的建议”。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的流程和申报材料由国家质检总局规定,许可权限在省质监局。在具体工作中,我市将认真帮助、指导企业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四)部分代表不满意建议1件,约占总数的0.3%。主要是宋文周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310国道洛阳境新安段进行政策及资金支持的建议”。该工程全长25.92公里,预算总投资约17亿元。2012年9月18日,李柳身市长主持召开会议并形成了《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2〕137号),明确新安境段由新安县政府作为业主实施,建设资金除部、省补助外,差额部分由新安县政府承担。目前,新安境段整体进展顺利,已完成建设投资8.15亿元,预计2015年底完工。在办理过程中,市交通局多次就新安县政府作为业主实施310国道洛阳境新安段改建工程问题向宋文周等代表进行沟通,宋文周等8名代表表示满意,张三、裴广斌、张瑞霞等3名代表对新安县政府作为业主和市政府资金政策问题表示不满意。
二、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领导高度重视。一是强化领导作保障。今年是本届政府履职的第一年。李柳身市长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分别在政府工作报告及市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对此提出了明确要求。各位副市长也对分管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具体安排。二是快速交办打基础。3月19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尚朝阳主持召开全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暨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网上公开工作培训会,将建议全部分解到14个县(市、区)和67个承办部门进行办理。同时下发了《关于建议办理的有关要求》、《洛阳市人大代表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网上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洛政办〔2014〕14号),明确指定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安排一名副职分管办理工作,并指定机构和专门人员具体承办。三是认真复核定责任。交办会议结束后,市政府督查室通过面对面协调、查看“七定方案”等形式,共对33件建议重新明确了主办单位,对30件建议增加了协办单位,做到每一件建议办理责任明确。四是规范制度顺民意。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环节,一些人大代表提出政府部门在办理建议时仍存在片面追求满意率问题。对此,李柳身市长要求市政府各位组成人员要深入开展自查,看看自己身上、班子成员、单位内部有没有类似问题。同时,市政府也拿出整改措施,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动了政府系统的办理工作。五是健全机制求实效。各承办单位召开了党委或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建议办理工作,完善办理工作制度,形成了 “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人员具体办”三级责任制。
(二)突出重点难点。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后,市人大常委会第2次主任(扩大)会议从中确定了32件重点建议。对此,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过硬措施强化推动。一是领导带头抓落实。实行市政府领导牵头办理重点建议制度,由分管副市长牵头、分管副秘书长具体负责,坚持每月听取一次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协调办理中的问题。如郑桂环等10位代表提出的促使洛吉快速通道黄河大桥建设工程实质性开工的建议,5月13日,李柳身市长带领市交通局、吉利区等单位主要领导对该工程进行实地调研督导,要求相关部门加快工作进度,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开展。目前,黄河大桥建设工程已完成试桩和桩身整体性检测工作,待黄委会批复施工行政许可后继续引线及引桥桩基施工。如曲焕平等14位代表提出的切实提高我市社会养老保障能力的建议,5月29日,王敬林副市长邀请人大代表实地查看了我市养老机构建设情况,随后又召开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7月30日,我市被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列为全国首批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地区。二是媒体公开促落实。4月22日,市政府督查室将32件重点建议的主办、协办单位以及责任人、分管市领导、答复时限等内容在《洛阳日报》上予以公布。这次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我们将把办理结果在媒体上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网上办理抓监督。根据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58次主任会议要求,市政府从2013年7月份开始着手开发市人大代表重点建议网上公开管理系统。今年首次开展了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网上公开工作,群众不仅可以上网查询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还可以对建议的总体办理质量进行网上评议。在网上公开工作中,各位副市长均对分管单位制定的办理方案进行了审签。截止7月15日,28件重点建议的内容、答复时限、分管市领导、办理方案、答复内容和代表反馈意见等已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四是规范答复把好关。建立重点建议答复前审查制度,各承办单位对复文的内容、文字、格式把关后,市政府办公室再次对建议所涉及问题的解决与否进行严格把关,然后报分管副市长审签,最后正式答复代表。目前,32件重点建议均已办理答复完毕,根据代表的反馈意见,30件满意,2件基本满意。
(三)注重办理实效。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市政府要求各承办单位要把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作为检验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根本标准。一是密切与代表联系。通过电话沟通、上门走访、邀请代表参加座谈或实地调研等方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准确掌握代表所提建议的真实意图,实现“提”、“办”双方良性互动。如市文物局在办理过程中,先后到偃师市、伊川县与代表见面,针对古建修复、文物产业发展等问题详细了解具体情况,增强了办理工作针对性。二是强化综合协调。对一些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办理单位较多的建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之间通过联合调查、联合协商、联合办理的方式,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增强了工作合力。如赵利科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拨付偃师市扶贫搬迁建房补助款的建议”。该补贴资金共涉及偃师、伊川、洛龙等8个县(市、区),属全市统一的资金科目,需统一拨付补助资金。因个别县项目进度慢、上报资料不齐全影响了补贴建房款拨付工作。对此,市扶贫办与市财政局、偃师市多次沟通,下发了《关于下达2013年搬迁扶贫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洛财农〔2014〕31号),共拨付偃师市扶贫搬迁资金54万元。三是加强督促检查。按照“经常督办、现场督办、跟踪督办”原则,将督查督办贯穿于建议办理工作全过程。目前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专报》4期,现场督办20余次,下发《督查通知》13份,向5家单位发出《工作警示函》。四是注重办理程序。变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后置审查为前置审查,办理单位拟订的答复意见必须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认可后,方可正式行文答复代表,使答复更具针对性、实效性。五是做好代表视察工作。10月15日,配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部分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集中视察,强化了承办单位落实代表建议的主动性、责任感,促进了政府工作的改进、提升。市人大代表视察后,市政府督查室对170件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了电话回访,回访代表70余人。代表们对市政府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和回访举措表示肯定,同时也提出了建议在答复完毕后仍需进一步加强落实的意见。特别是对杨敏华代表提出的切实做好产供销一条龙的菜篮子工程、使洛阳市民吃上本地新鲜便宜蔬菜、梁军代表提出的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张之正代表提出的加强伊滨区公交体系建设等7件建议,市政府督查室又专门向有关承办单位下发《督查通知单》,要求各承办单位10月底前要再次与代表见面汇报,每月向代表反馈后续落实情况。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今年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和各位代表的关心、支持、监督下,办理工作总体进展顺利。但与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和人大代表的期望相比还有不小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与代表经常性沟通不够,办理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个别承办单位对代表意见重视不够,导致建议件层层转办,办理力度逐级衰减;三是个别承办单位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现象,问题的解决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建议涉及多个承办单位时,个别承办单位存在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现象,办理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还有待进一步强化。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人大的要求,认真总结今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切实提升办理水平。
一是探索建立代表建议办结后回访制度。市政府将从2015年起实行代表建议“满意率”回访制度,按照“重点建议全部回访、其他建议抽取30%”的原则,重点针对各承办单位是否与代表见面、征询意见表是否由本人签署、答复情况是否满意等内容直接听取代表意见,并将回访结果作为衡量建议办理质量的主要依据。
二是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制。在市政府领导牵头办理重点建议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定期研究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年听取1至2次建议办理情况,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每月听取1次分管单位的建议办理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是进一步规范承办单位办理工作。督促各承办单位对所办建议进行合理分类,使建议办理工作更具针对性、科学性。属于城市管理、道路建设、重点项目等需跨年度办理的建议,必须制定工作方案、拿出具体措施及完成时限,定期向代表通报办理进度;属于出台政策、完善制度等需建章立制的建议,必须结合部门实际进行修订完善、建立健全,真正建立起长效工作机制。
四是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采取人大代表视察、联合督查、专项督办、暗访等多种形式,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特别是对跨年度办理的建议列入市政府重点督办事项,按照时间节点抓好跟踪落实,促进建议落实率的提高。
五是抓好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网上评议工作。对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的留言,市政府及有关承办单位将随时收集、认真分析、严肃对待,不断提高网上公开工作的水平。同时,市政府督查室将结合网上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对网上公开管理系统进一步修改、完善,确保此项工作稳步提升。
以上汇报,敬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