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力“蓝天碧水”——吉利区人大常委会加强环保工作监督略记

2014-12-01

◆  张红伟 刘文卓

    吉利区是我市重点规划建设的石化产业集聚区。加强环境保护,大力实施“蓝天碧水”工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仅是区委、区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也是全区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和关注焦点。2013年以来,吉利区人大常委会围绕推进环境保护工作打出了一套跟踪监督“组合拳”,努力为吉利区的“蓝天碧水”添力。

回应群众呼声
 
  吉利区石化工业区的特点,决定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有其特殊的重要性,空气质量也是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近几年的人代会和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中,加强环境保护工作都是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比较集中的问题。2013年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出的32件代表建议中环境保护方面就有6件。
  政府工作的难点,群众关注的热点,就是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点。主任会议在审议区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时,明确指出,要把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作为年度一项重点监督内容,通过各种监督形式,确保取得监督实效。
  2013年5月29日,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专题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个别企业时有偷排异味气体现象,必须加强监管……”,“黄河滩饮用水源地可是全区人民赖以生存的水源,部分养殖企业已经对水源地保护工作构成隐患,必须进行有效治理……”审议时,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针对代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个别企业偷排有害气体、加强黄河滩水源地保护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向区政府发出了审议意见书:要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重点针对人大代表和群众较为关注的空气质量、饮用水安全等问题,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我区大气环境质量和饮用水安全;要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和执法力度,严格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要积极向上争取政策,理顺我区环保工作体制,赋予我区更多的环保执法权,充实环保工作力量;要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定期公开、公布我区环境保护指标数据,增强全社会共同监管、保护环境的意识;对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出的6件环保工作方面的建议,要认真办理落实,给人大代表满意答复等。
 
加大监督力度
 
  为支持和促进环保工作进一步开展,推进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2013年,区人大常委会经过投票表决,把区环保分局列为年度接受工作评议的2个部门之一。
  6月9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工作评议动员会,对工作评议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动员会后,区人大常委会评议调查组利用一个多月时间,分别召开了人大代表、单位干部职工、企业负责人、基层群众等多个层面的座谈会,查阅了环保工作有关档案资料,深入实际进行了走访调研,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了意见建议。对来自不同渠道的30多条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汇总、梳理、归纳,形成了五大类16条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环保分局进行了书面反馈,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做到边评边改。
  9月5日,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听取了被评议单位接受评议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评议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经过认真审议,指出了我区环保工作存在的问题: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仍有部分养殖企业进行生产经营,对全区饮用水安全构成威胁;石油化工企业监管需进一步加大力度,个别企业存在利用夜间和特殊天气偷排废水、废气行为和废弃物随意倾倒现象;大气污染监管执法和整治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城区东部空气异味现象时有发生;环保工作宣传力度不够,群众主动参与环保工作的意识还不强烈,全社会共同监管、保护环境的氛围尚未形成。同时,会议针对区环保分局的工作提出明确整改建议:1、加强黄河滩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集中整治和解决周边养殖场污染问题,年底前要见到成效,让全区群众喝上放心水。2、加强全区空气质量的日常监测,有效制止污染空气行为,加强城区东部空气污染的日常监测和源头治理,持续改善和提升全区空气质量。3、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支持引导相关企业改进工艺治理污染,严格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4、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完善监测手段,定期公布我区空气、水质等环境指标数据,公开投诉举报电话、聘请环保监督员,增强全社会共同监管、保护环境的意识。同时会议提出,区环保分局要认真研究解决,逐条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进行整改落实,要求必须解决实际问题,见到实实在在的成效。12月份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听取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抓好整改落实
 
  针对区人大常委会对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和对区环保分局的评议意见,区人民政府及区环保分局高度重视,逐条逐项采取措施,认真开展了一系列治理整顿和整改落实工作:
  针对饮用水源地保护问题,组织人员和车辆开展了水源地内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清运处置工作,共清理处置各类垃圾6000余立方米。由于涉及地域管理权限,区政府及环保分局积极向省、市环保部门反映,并致函有管理权限的焦作市环保局、孟州市环保局,督促其依法行政,尽快解决水源地内养殖场的污染问题;同时多次与养殖场负责人进行商谈,力促养殖场搬迁工作。 8月20日,焦作市环保局、孟州市环保局、洛阳市环保局、区政府和吉利环保分局召开了孟州林场水源地污染问题协调会,提出了处理意见。9月12日,孟州市环保局向存在污染隐患的养殖场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拆除影响饮用水源地的建筑设施。
  针对空气质量问题,区政府和区环保分局支持相关企业改进工艺,进行提升改造。就城区东部异味气体问题,确实来源,督促临近的孟州市环保局责令相关企业停止排污行为并限期进行治理。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在吉利区建立PM2.5环境质量监测站。
  针对加大环境监管执法问题,区环保分局依法加大了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密了检查频次,加强对化工企业正常生产和停产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的监管,对检查中发现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对偷排化工废液行为,制定了《关于有奖举报偷排化工废渣废液行为的通告》会同区安监、交通等部门对危化车辆停车场进行了多次检查。                                                                                                
  针对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区环保分局开通了绿色吉利微博、绿色吉利微信号,召开了网友恳谈会,印制了4000余份环保宣传彩页,公布了12369环保热线和24小时值班电话,聘请了10名环保义务监督员,群众监督环保的参与意识不断增强。
  区人大常委会也对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出的6件代表建议进行了跟踪督办,《关于加强大港路、科技园污染源治理的建议》、《关于加强空气质量检测,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建议》等都得到了较好落实。
 
进行满意度表决
 
  2013年12月26日,区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
  会议的重要一项议题就是听取接受评议的2家部门的整改情况报告。在听取了区环保分局接受评议整改情况的报告后,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言,对区环保分局敢于迎难而上的积极态度、所作的大量工作和付出的辛勤努力给予了高度评价,但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发言时也认为,尽管黄河滩水源地保护工作由于土地所属、管理权限等复杂原因,涉及到周边市县,工作协调难度较大,虽然区环保分局也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水源地养殖场污染隐患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
  会议进行满意度表决,常委会组成人员21名,满意票6张,基本满意票11张,弃权票4张。按照议事规则和评议办法“满意票得票率在60%以下的评定为不满意”的规定,报告未通过。
  “报告不通过,但区环保分局的工作态度、工作成绩必须给予充分肯定,一方面说明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敢于较真,认真履职,一方面也说明群众对环保工作要求很高,我们的工作还不够到位,与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下一步,区环保分局要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特别是水源地保护工作要硬起手腕,取得群众满意的整改效果,保护好全区人民赖以生存的饮用水源。”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游良进行总结。
  按照评议办法的规定,报告不通过,今年将继续开展对区环保分局的工作评议。2014年年初,主任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就下步评议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
  2014年以来,区人民政府及区环保分局继续采取措施加强全区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通过不懈努力和争取,市里决定在吉利区建立PM2.5空气质量监测站,水源地保护工作也正在加紧协调整改之中。
    区人大常委会年底将再次听取区环保分局的整改情况报告,力争支持和促进相关问题的解决,持续为吉利区的“蓝天碧水”和生态文明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