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成为国家信仰

2014-12-01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可谓“法治里程碑”,以此为节点,思路更明确、理念更清晰,法治中国建设将进入一个新阶段;可谓“执政新革命”,依法治国如同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必将带来执政方式的变化、执政水平的提升;可谓“发展新起点”,法治将搭建起更牢固的框架、更规范的轨道,让改革发展各个领域能够蹄疾而步稳地前行。
  尊奉法律,需要执政者、治理者发力,引导之、提倡之;遵守法律,则更需要全体公民给力,用法律来定分止争,维护之、践行之。网络上,已经有人以普通人“小明”为例,演绎“四中全会与你我有啥关系”。的确,从出生到成长,从成家到立业,无不需要法治的护航。加强对财产权的保护,完善教育、医疗、食品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提高环境污染的违法成本……四中全会催动“法治的春天”,有着温暖人心的春意。有人说,法治于人就如同空气,你可能不会时时刻刻意识到它的存在,可一旦缺少就立刻窒息。当越来越多人在法治的护佑下感受着畅快的呼吸,法治才能成为内心时时恪守的律令。
  也不用回避,中国的法治还有很多问题。从“暂行50多年”的高温条例,到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等方面尚无完善法律,立法进程需要紧跟时代步伐;念斌案、张氏叔侄案的平反,警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而“撞伤不如撞死”的说法三人成虎、“信法不如信访”的权利主张,也反映出公众法治意识的欠缺。四中全会从立法、司法、执法、守法等各方面开出了药方,但最根本的,还是提升全社会对法治的信心与信任。正如全会《公报》所说,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这才是法治的力量所在、尊严所系。
  1979年春天,彭真受命和他的立法“苦力班子”一起,在3个多月时间里制定出7部法律,推开了尘封已久的“法律之门”。35年过去了,今日中国,开启的是通向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大门。在这扇门内,法治将如同基石筑牢发展的大厦,更会如同信仰支撑起文明的天空。
 
(摘自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