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免李瑞丽等6人职务的通知

2014-12-30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根据曲海滨院长《关于提请李瑞丽等6人职务任免的议案》(洛中法〔2014〕153号),经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14年12月29日审议通过,任命:
    李瑞丽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涉外民商事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马怀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晓静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泽泉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杜建国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巨新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