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5-01-05

洛阳市审计局局长  马灿书
(2014年12月29日)
 
各位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本级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的审议意见和要求,市审计局针对今年“本级审”查出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了整改落实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印发了专期《工作部署》,对审计整改的内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审计局组成了由各分管局长负责的整改落实督查组,对各责任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此次审计整改共涉及九类23个问题,已有19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4个问题部分整改到位。
    (一)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
    1.关于部分科目预算编制不科学、部分类别预算执行率较低,以及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进度不均衡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协调和督促各相关单位,及时确定2015年初预算项目计划,提高收支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提高预算执行率,改进预算执行效果。
    2.关于未足额安排预算周转金2763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将在2014年严格按照本级政府预算支出总额的决算数足额安排预算周转金。
    3.关于滞留专项资金3.9亿元的问题。
    财政专户账面结余的扶贫专项资金余额2973万元。市财政局已将此项资金拨付到各相关单位。
    账面挂政府保障性住房资金余额3.56亿元。市财政局积极与住房保障部门沟通,督促项目进度,对建设进度已达到拨付条件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加快拨付建设资金,已完成支付1.96亿元。
    4.关于财政专户开设数量偏多的问题。市财政局已根据《财政专户管理办法》,按照存放资金的性质和用途进行整合,对涉及的8个专户已拿出了整合意见,报省财政厅批准。
    5.关于公务卡结算比率低的问题。市财政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市县乡公务卡制度改革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直各预算单位2014年现金提取控制比例为授权支付额度的15%,以后逐年降低。市本级按规定应纳入公务卡改革的预算单位434家,已全部纳入改革。2014年已刷卡消费4165万元,比去年同期的1631万元增长155.4%。
    (二)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
    6.关于未按规定及时征收19家企业的各项税费1339万元的问题。已征收入库1232万元;市地税局正对其余4家企业的107万元税费进行催缴。
    7.关于少征收23家企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264万元的问题。21家企业已补缴税款227万元;市地税局正对其余2家企业的3.37万元税款进行催缴。
    (三)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
    8.关于市文物局滞留、闲置专项资金1.2 亿元的问题。市文物局已按项目进度支出了5500万元;剩余的6500万元,待市财政局对明堂和天堂两个项目进行决算评审后,按照财政最终审定金额支付剩余工程款。
    9.关于市直67个一级预算单位会议费和“三公”经费、“约法三章”执行情况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未据实核算会议费和“三公”经费等问题。财政部门今后将加强对市直各单位预算执行的动态监控,严格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规定支付资金,坚决杜绝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规模,将“三公”经费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车辆超编的问题。5个单位20辆超编制使用车辆已收缴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待处置。
    (四)政府性债务存在的问题
    10.关于市本级及所属的县(市、区)政府尚未出台综合性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政府性债务预警和控制制度,未建立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偿债准备金制度的问题。市财政局拟定了《洛阳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政府性债务举借和使用,完善债务偿还机制;已出台相关制度的偃师市、宜阳县也进一步完善了本地区的债务管理制度;尚未出台制度的县(区),正在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制定相关制度。
    11.关于地方债务举借不规范的问题。
    违规出具承诺函问题。已协调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解除担保、撤销承诺函,变更担保主体为洛阳城投集团、洛阳矿业集团、洛阳建投公司等企业。
    违规举借政府性债务问题。对已举借的政府性债务,制定了还款计划,尽快予以偿还消化。洛龙区已偿还4000万元,偃师市已偿还800万元。
    12.关于未按照核定用途使用债务资金的问题。已对涉及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的债务资金,责成相关单位通过偿还贷款、筹措资金优先偿还此类债务,分年化解债务等形式解决。市本级已经安排资金偿还5亿元。
    13.关于债务资金闲置的问题。市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进行整改。洛阳城投集团闲置的10.03亿元,已与工农村就拆迁补偿款问题达成初步意见,2014年5月项目已开工建设;吉利区加大对项目单位的督促力度,加快项目建设施工进度,已经全额支付工程款。
    (五)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存在的问题
    14.关于全市涉嫌有220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享受保障性住房的问题。市房管局对不符合购房条件的175户家庭已经清退;2户已移交市纪委处理;43户涉嫌不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的家庭,1户已清退,40户已退回廉租住房补贴8.43万元,2户欠廉租住房补贴8904元正在积极追缴。
    15.关于部分保障性住房建成后长期闲置或挪用的问题。
    闲置的43间公租房,均已整改。伊滨区职工宿舍闲置住房80间,已安置52间,其余28间待厂区内企业的新就业人员到位后将尽快入住。四季沐歌太阳能公司用于建设方办公场地的16间公租房已经清退。
    (六)涉企财政补助资金存在的问题
    16.关于财政部门滞留涉企财政补助资金的问题。偃师市等财政部门已将滞留的1451万元资金拨付到相关单位和企业。伊川县、汝阳县政府已组织县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督促项目单位按照批复投资计划要求,尽快完工,及时向市发改委、财政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尽快拨付剩余资金。
    17.关于申报企业未专款专用、挪用涉企资金的问题。宜阳县已将挪用的146万元资金归还到项目实施单位。
    18.关于部分企业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问题。嵩县、新安县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申报企业,已被依法移交检察院。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有关人员正在接受调查。
    (七)财政性工资及养老金发放存在的问题
    19.关于9人在不同单位领取双份工资的问题。多领的工资11.36万元已全部退回。
    20.关于3119人套取养老保险金452万元的问题。已经完成整改2594人,追回资金364万元,全部缴入各县(市、区)社保基金专户。尚有525人,涉及金额88万元,市社保局正在采取措施积极进行追缴。
    (八)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存在的问题
    21.关于结余资金207万元未拨付到购机农民账户问题。已全部拨付到位。
    (九)就业补助资金存在的问题
    22.关于未按规定使用就业资金55.4万元的问题。涉及的宜阳县、汝阳县已把资金全部归还社保资金专户。
    23.关于35人重复参加培训的问题。宜阳县人社局已收回了32人重复参加培训的资金2.08万元。汝阳县人社局已收回了3人重复参加培训的资金0.14万元。
    下步工作中,市审计局按照市人大和市政府的要求,继续加强审计整改跟踪督查工作,确保问题在法定执行期内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