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集萃
编者按:11月18日,庆祝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座谈会在新安县召开。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围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60周年”这一主题,交流了工作经验,并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提出了下一步工作的建议和打算。现将部分县区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予以编辑刊登,以供相互借鉴,共同提高。
孟津县人大:创新监督形式 丰富监督实践
一是加强干部任后监督。为改变对干部“一任了之”的现象,孟津县人大常委会建立了考评机制,每年对“一府两院”及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对上划部门负责人年度工作情况开展评议,对代表反映问题集中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考评结果作为评选“人民满意单位”和确定“年度重点评议单位”的重要依据。如,2013年的考评、评议工作结束后,县人大常委会对民主测评满意率低、代表反映问题集中的6个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针对代表座谈时提出的意见建议,下发整改事项提示函,督促有关单位整改了横水镇烟叶销售难等33个问题。
二是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办法,对代表建议的提出、交办、办理、答复及监督各个环节进行规范,每年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代表建议办结率和满意率逐年提高。如,2014年 7月,各位主任带队深入全县十镇一区和县直有关单位,对73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逐项督查,及时向县政府反馈督查真实情况,针对进展缓慢的事项,约谈了1名县政府主管领导和8名重点承办单位负责人。10月22日,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再次对4件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视察,要求不折不扣完成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县政府主管领导和承办单位负责人在会上做了表态承诺。通过认真督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73件代表建议中,已办结完毕49件,部分解决或正在办理23件,暂时不能办理已向代表作出解释1件,建议办理答复率100%,代表满意率达到98.6%。
宜阳县人大:健全代表活动工作机制
一、规范活动内容。坚持“三个紧密结合”,即代表小组活动与中心工作、人大工作、主题活动紧密结合,确保代表小组活动主题明确、内容丰富、效果明显。一般情况下,第一季度以代表集中视察和乡镇人大年会为主,第二季度以代表意见建议督办和经验交流为主,第三季度以参与人大工作、征求对被评议单位的意见为主,第四季度以代表述职和拟定县人代会意见建议为主。同时,在视察、座谈、工作评议等常规形式的基础上,开展各乡镇之间的代表异地视察活动。
二、强化活动管理。一是严格考勤制度。由代表联络工委严格考核代表小组活动的出勤情况,作为年终考核代表履职情况的依据之一。二是做好代表意见建议的收集转办工作。将每次代表小组活动收集到的意见建议逐件筛选、登记,同人代会上收集的建议一样转交“一府两院”办理。三是做好代表建议的答复工作。每次代表小组活动中,将上一次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向代表答复,因实际困难无法办理的,由承办单位向代表进行解释。四是做好评优评先工作。年底评选10件优秀代表建议、10个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5个先进代表活动小组,进行表彰奖励。
三、做好宣传报道。每次代表小组活动除了通过市人大网站、县人大简报等形式进行宣传外,还组织县电视台进行集中报道,年底将年度代表小组活动拍成纪录片在县电视台进行循环播放;县电视台还制作了“代表风采录”,大力宣传优秀代表的先进事迹,为代表小组活动开展、代表履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西工区人大:大力开展“代表工作进社区”活动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提高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区人大常委会创新开展了“人大代表工作进社区”活动,活动分为“调研——试点——推广——深化——规范”五个阶段,现已进入第三阶段,即全面推广阶段。
“代表工作进社区”活动就是通过在社区内设立代表接待室,定期向选区群众开放,由人大代表来接待。群众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或对人大及政府的建议都可以到接待站来进行反映,事无巨细都在一定时间内予以解决或答复。在活动中,社区工作人员也来到现场办公,与代表一起剖析问题的症结,能现场解决的现场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通过调研,对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属于本辖区能够解决的问题,转街道人大代表工作中心组进行分流转办;符合议案、建议的问题,以议案或建议形式转交。
区人大常委会通过试点总结经验,又相继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与区法院的“法官进社区”活动相结合,弥补代表们在法律知识方面的不足。二是发放代表联系选民卡,进一步畅通代表与选民之间的联系渠道。三是建立“一联三”制度,即一名人大代表联系一名原选区选民、一户原选区困难群众、一名原选区社区干部。四是变“上访”为“下访”,对一些年龄较大、行动不便的老人有问题要反映的,代表们亲自上门接访,以更加方便群众。
通过“人大代表工作进社区”活动,定期开展人大代表与群众面对面交流,解决了不少群众关心关注的实际问题,使群众上访数量有所下降。截止目前,全区已成立代表接待站31个,参与活动代表41人,接待群众120人次,反映问题230个,解决问题161个,其他问题正在协调解决中。
吉利区人大:完善监督机制 增强监督实效
一是完善制度。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健全完善了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视察、工作评议等监督机制,力求监督工作有章可循。制订了《关于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的若干规定》、《吉利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法》、《吉利区人大常委会视察检查工作办法》和《吉利区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研工作的办法》等,努力以完善的制度增强监督的力度。
二是强化深度。为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时除坚持会前调研、满意度表决外,还着力抓好审议意见的反馈和落实环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每次常委会审议完工作报告后,各相关部门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整理归纳后,形成审议意见交由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在规定期限内整改落实,年底听取区“一府两院”落实人大常委会所作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对审议意见落实工作进行一次集中的“回头看”,改变了过去重决定轻落实、重建议轻整改的现象,实现监督工作有始有终,增强了监督的权威。
三是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在监督工作中,针对同一事项,区人大常委会尝试采取多种监督形式,如综合运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视察、开展工作评议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力求实现监督效果最大化。如2014年我们针对环保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监督,通过听取政府工作报告、视察、督办代表建议、开展对区环保分局的工作评议等形式,努力推进群众关心的环保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