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宪法如此亲近

2015-01-26

    12月4日,我们迎来了首个国家宪法日。
  ——这是一个特别的日子,宪法权威更加彰显。
  我国宪法序言明确规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其核心是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通过宪法凝聚共识,通过宪法解决中国社会面临的重大核心问题,通过宪法理顺国家治理体系,任何一种规范都不能代替和凌驾于宪法之上,唯有宪法才是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规范,唯有宪法才具有最高权威。
  ——这是一个特别的日子,依宪执政更加自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设立国家宪法日,为的是激励公职人员忠于和维护宪法,鞭策他们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更好地履行义务。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这不是一种简单的仪式,而是提醒公职人员要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这是一个特别的日子,宪法意识开始植根人心。
  宪法不仅是其他法律的母法,也是公众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武器。正如孙中山所言:“宪法者,国家之构成法,亦即人民权利之保证书也。”在国家宪法日里,通过向全社会传播宪法精神,让宪法真正成为“人民权利之保证书”,让宪法精神印刻在每一个公民心中。无论维护宪法权威,还是加强依宪执政,前提都是人人要尊重宪法、信仰宪法、守护宪法。
  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曾说,“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它形成了国家的真正宪法。”设立国家宪法日,向宪法公开宣誓,让宪法大张旗鼓地走进社会生活,走近你我身边,就是强化宪法在公民心中的严肃性和神圣性。
  国家宪法日,一年只有一天。但我们对宪法的宣传,绝不能止于这一天。我们既要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凝聚公民的宪法共识,还要借助国家宪法日让公民的基本权利能够得到宪法的切实保护,更要借助宪法日把宪法的原则落实到各项法律制度中。
我们坚信,只有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才能让依宪治国成为法治中国建设的最强音。                       
 
 (摘自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