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洛阳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2015-03-02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内设9个工委、3个办公室和2个派出机构等。主要职责是:坚持以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加强立法和监督工作,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作用。
    (二)人员构成情况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共有编制104人,其中:行政编制95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职工125人,离退休人员93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为确保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顺利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将严格按照年初预算的各项支出安排,厉行节俭,切实履行好人大工作职责,确保人大常委会机关及全市2015年预算顺利完成。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2242.88万元,其中:财政一般拨款2224.78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18.1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5年支出预算2242.88万元,其中:财政一般拨款2224.78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18.1万元.
    2015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11.43万元,占31.72%;商品和服务支出103.53万元,占4.6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3.59万元,占30.03%;项目支出754.33万元,占33.63%。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11.43万元,占31.98%;商品和服务支出103.53万元,占4.6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3.59万元,占30.27%;项目支出736.23万元,占33.1%。主要项目是:全市人民代表大会项目支出;人大常委会及人大调研项目支出;代表工作及各工委立法调研项目支出;人大机关办公楼邮政、电信、通讯、交通、水电暖及保安保洁、工勤人员项目支出;法制讲座及11个工委执法检查等项目支出。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711.43万元、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673.5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03.5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54.33万元。
    2015年行政经费预算安排1666.38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为200.1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8万元,主要原因是车改费用减少。
    附表1:部门2015年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部门2015年财政拨款明细表
    附表3:部门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统计表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3月2日
 
 

表一:市人大常委会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金 额               2015年预算
合计 财政一般拨款 缴入国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专项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 教育收费 代管资金 一般性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 单位间转移收入 部门结余结转资金 其他收入
一、财政一般拨款 2,224.78 一、基本支出 1,488.55 1,488.55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二、缴入国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0.00 1、工资福利支出 711.43 711.4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三、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18.10 2、商品和服务支出 103.53 103.5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四、专项收入 0.00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73.59 673.59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五、 政府性基金收入 0.00 二、项目支出 754.33 736.23 0.00 18.1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六、财政专户收入 0.00 1、基本建设支出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六、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 0.00 2、生产建设和事业发展专项支出 754.33 736.23 0.00 18.1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七、单位间转移收入 0.00 3、其他支出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八、其他收入 0.00 0.00
九、部门结余结转资金 0.00
           2,242.88            2,242.88 2,224.78 0.00 18.1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表2:部门财政拨款明细表

科目编码 ?位(科目名称)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 ** ** 1 2 3 4 5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242.88 711.43 103.53 673.59 754.33
201 01 01   行政运行(人大) 686.92 594.36 92.05 0.51 0.00
201 01 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人大) 494.33 0.00 0.00 0.00 494.33
201 01 04   人大会议 200.00 0.00 0.00 0.00 200.00
201 01 08   代表工作 60.00 0.00 0.00 0.00 60.00
208 05 04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576.50 0.00 11.48 565.02 0.00
210 05 01   行政单位医疗 117.07 117.07 0.00 0.00 0.00
221 02 01   住房公积金 108.06 0.00 0.00 108.06 0.00

表3:洛阳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统计表

      “三公”经费预算数
       200.13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78.40
3、公务用车费 121.73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21.73
      (2)公务车购置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