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辞去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辞呈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
由于我的工作变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特向市人大常委会请求,辞去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在我任职期间,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及各位人大代表的监督、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一并致谢!
于东辉
2014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