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市林业生态建设提升工程规划(2013-2017年)》有关情况的报告
——2014年4月28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林业局局长 魏进忠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洛阳市林业生态建设提升工程规划(2013—2017年)》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划编制背景及过程
2007年12月,市委、市政府批准实施《洛阳市林业生态建设规划(2008—2012年)》。实施5年来,全市各项林业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全市森林覆盖率由2007年底的42%提高到46%,森林蓄积3389万立方米,全市林业总产值69亿元。2011年6月,洛阳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全市9个县(市)成功创建为省级林业生态县。偃师、洛宁、栾川、嵩县、汝阳等5个县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县。经过5年发展,洛阳林业建设已经处在一个比较好的发展基础之上,面临着5大发展机遇:一是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促进 “四化”同步发展给洛阳林业发展带来的重大机遇。二是洛阳建设生态良好的宜居山水城市和国际文化旅游名城给洛阳林业发展带来的重大机遇。三是国家和省、市提出的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双增”目标给洛阳林业发展带来的重大机遇。四是国家提出发展民生林业和群众日益高涨的回归自然的生态需求给洛阳林业发展带来的重大机遇。
洛阳林业生态建设机遇难得,但同时发展中也存着诸多问题和挑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森林资源分布不均,质量不高,生态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二是林业产业化进程较慢,林业产业发展相对滞后;三是支撑保障能力不强,林业管理体制改革任务依然艰巨。
河南省林业厅于2012年12月制定了《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提升工程规划(2013-2017年)》,目前该规划已纳入《中原经济区规划》,为进一步提高林业生态建设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建设生态宜居洛阳,按照省厅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市林业局邀请河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专家共同编制了《洛阳林业生态建设提升规划(2013-2017年)》,编制过程中我们多次征求各县(市、区)和相关单位意见,并通过了省市专家评审, 2013年12月5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印发。
4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门听取了规划的汇报,并对规划提出了部分修改意见,我们针对提出的要求和意见把工程年度任务、资金筹措、改革创新等部分专门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规划主要内容
整个《规划》包括文本9章、附表12个、附图6个。下面我把规划的主要内容汇报一下:
(一)规划的总体目标
——造林(含新造林和更新造林)243万亩,森林面积达到1140.7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50%。
——森林抚育和改造350.7万亩,森林蓄积量达到3604.77万立方米以上,森林植被总碳储量力争达到2103万吨以上,年林业生态效益价值达到1216亿元以上。
——林业产业年总产值达到158亿元以上,形成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林业产业化集群12个。
——市级以上生态文明教育基地达到30个。
(二)规划的总体布局
根据洛阳市自然区域特征、林业建设现状,林业生态建设布局按照“三区三化”、“三带三层”、“五城一环”、“多点多廊”的总体布局进行规划。
三区三化:“三区”是指南部西南部山区、中部黄土丘陵区和东北部平原川区。“三化”是指南部西南部山区森林化、中部黄土丘陵区大绿化和东北部平原川区园林化,引导三大板块协调发展,统筹城乡生态同步建设。
三带三层:“三带”是指规划建设沿黄河生态涵养带、沿洛河生态涵养带和沿伊河生态涵养带。“三层”是指在各涵养带区域内分别形成河滩湿地水鸟竞翔、两侧堤岸道路绿色长廊、沿线山坡青山滴翠三个不同层次的立体生态景观格局。
五城一环:按照洛阳市“一中心五组团”的城镇化发展格局,在洛阳市区与孟津、新安、宜阳、伊川、偃师五个节点城区之间的环形区域内实施洛阳市城市林业生态圈建设,构建点、线、面、网相结合的城市森林化、道路林荫化、水系景观化、乡村田园化的城市近郊区域绿化新格局。
多点多廊:结合“美好乡村”建设,以县城、节点镇、新型农村社区为点,以全市纵横交错的铁路、公路、水系等廊道为线,全面提升廊道绿化和城镇绿化水平,进一步发挥林业在改善人居环境中的重要作用。
规划期内我市实施的国家、省级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共计12项,分别是:1.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2.退耕还林工程;3.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三期工程;4.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5.湿地保护工程;6.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7.国家森林抚育补贴试点;8.生态公益林建设;9.生态廊道网络工程;10.“百千万”农田防护林工程;11.城镇社区绿化美化工程;12.山区营造林工程。
在继续推进国家、省级林业工程的同时,结合洛阳林业发展实际,突出抓好重点区域生态林、景观廊道、城郊森林、重要河流湿地保护及开发利用等4项市级重点工程。市级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总规模295万亩。
一是重点区域生态林建设工程。对9县(市)建成区周边,主要公路沿线、大型水库周边可视范围内的宜林荒山荒地,以及工业集聚区和重点污染工矿企业周边营造水土保持林,进一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工程规划造林68.3万亩,中幼林抚育118万亩,低质低效林改造25.8万亩。
二是景观廊道建设工程。对高速、快速通道、国道以及主要河流沿线等重要区域及规划期内新增廊道两侧实施绿化美化,同时对廊道沿线荒山荒地进行绿化,建成多树种、多层次的景观廊道。规划绿化任务7.3万亩。
三是城郊森林提升工程。选择距离市区近、交通便利、生态联系紧密区域营造城郊森林,规划新建龙门东山生态园、伊滨区万安山森林公园、西苑文化森林组团、凤凰山森林公园、平泉生态文化旅游区、伊川龙凤山森林公园等城郊森林。同时,对周山、龙门山、上清宫森林公园以及各县城周边的城郊森林实施近自然化改造,增强景观效果。
四是重要河流湿地保护及开发利用工程。全面加强对湿地的抢救性保护和对自然湿地的保护监管,对生态退化的重要湿地进行综合治理,加强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建设,逐步改善湿地生态环境。
(四)林业产业体系提升工程
着重构建特色经济林、花卉苗木、林下种植养殖、林产品加工、森林旅游等五大林业产业体系。
1、特色经济林产业。重点建设核桃产业基地,培育嵩县、洛宁、汝阳、栾川4个种植规模超10万亩的核桃产业集群县,培育30个种植规模超万亩的核桃产业重点乡镇。同时,建设苹果、梨、葡萄、樱桃等果树林基地,山茱萸、金银花、杜仲等药用林基地和黄连木、油桐等生物质能源林基地。
2、花卉苗木产业
在现有花卉苗木产业基地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规模,提升基地建设水平,建成集高档特色花卉苗木生产和生态观光旅游于一体的10个万亩特色花卉苗木生产基地,形成洛阳近郊生态圈旅游发展大格局。规划新发展花卉苗木产业基地10万亩,每年规划建成5个1000亩以上的高档花卉苗木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新发展生态旅游观光园30个。
3、林下种养殖产业
充分利用我市森林资源多样性的优势,引导广大林农结合当地林业资源特点,新发展林下种植养殖177万亩。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458家,培育龙头企业20家。
4、林产品加工产业
利用我市丰富的杨树资源,打造以洛宁县天宁、富宁、佳美等企业为龙头的木材加工产业集群区,形成年加工木材20万立方生产能力,年产值达到10亿元以上。打造偃师葡萄加工、孟津梨加工、洛宁苹果加工、栾川核桃加工等林果加工产业集群,年产值达到5000万元以上。充分挖掘南部山区丰富的中药材资源潜力,打造林药加工产业集群,年产值达到5亿元以上。利用丰富的菇类、菌类资源,大力开发绿色森林食品采集加工业,逐步打造名牌产品,形成南部山区森林食品采集加工集群,年采集加工量1000吨,年产值达到3000万元以上。
5、森林旅游产业。围绕“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基本定位,着力打造白云山、老君山、天池山、龙峪湾、国家牡丹园等全国知名的旅游品牌,使森林旅游成为我市旅游产业的重要产业链条,带动和促进我市旅游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五)生态文化体系提升工程
加强森林动植物标本馆、湿地生态教育展览馆、生态文化公园等生态文化设施建设,将具备一定的生态景观、教育功能显著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命名为市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并择优推荐申报国家及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规划到2017年,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达到2个,省级以上生态文明教育基地达到34个(其中国家级7个),国家级生态文化示范村(企业)达到24个。
(六)林业支撑体系提升工程
1、林业资源管理:强化林地用途管制,规范木材运输和经营加工管理,加大林政执法力度,完善森林资源监测体系。
2、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健全全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体系,加强湿地保护。
3、林业防灾减灾:加强森林防火的预防、扑救和保障三大体系建设。构建较为完备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体系、检疫御灾体系、防治减灾体系。逐步完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
4、林木良种化建设:建立全市林木种质资源信息库。完善林木良种补贴制度,加强林木种苗执法和质量监督检验基础设施建设。
5、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林业新技术、新品种和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加强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建设,做好无公害林产品、森林产品的认证,培育一批林产品知名品牌。
6、人才队伍建设:与河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开展基层实用人才培训、林业专业知识技能培训,促使林业从业人员队伍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
7、林业信息化建设: 加强林业人才的培训、培养与引进,为林业生态市建设提供智力支撑。
8、基层林业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基层林业服务体系的组织机构、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逐步建立和恢复乡(镇)或区域林业技术推广站。
(七)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
1、投资概算:经估算,规划总投资131.59亿元。按工程类型分:生态工程54.89亿元,占总投资的41.7%;产业工程69.11亿元,占总投资的52.5%;生态文化建设1.14亿元,占总投资的0.9%;支撑保障体系建设6.45亿元,占总投资的4.9%。
2、资金筹措:林业生态工程和支撑保障体系建设以财政投入为主;林业产业工程以吸引社会投资为主,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引导,重点扶持骨干龙头企业和产业大户;生态文化建设实行财政投入与社会资金并重。
资金来源主要是四部分:一是最大限度地争取国家、省级财政资金投入。二是市财政加大林业生态建设的投入力度,市里原确定的扶持政策按照市、县两级共同承担的方式继续执行,市财政年度投资由林业部门根据工程建设任务作出详细概算,商财政部门审核确定。三是县级政府要根据林业生态提升工程任务,把林业生态提升工程建设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四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工程建设。
3、效益分析
规划任务完成后,全市森林覆盖率预计将达到50%,将大幅度改善我市的生态环境,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生态效益:规划任务完成后,年新增森林生态效益价值为118.02亿元,新增湿地年生态效益价值为0.85亿元,将产生生态效益价值为118.87亿元。
经济效益:规划任务完成后,木材、花卉苗木、特色经济林、林下种植养殖 、林产工业、森林生态旅游门票收入等将增加直接经济效益77.5亿元。
社会效益:规划全面实施后,据测算,农民来自林业的收入年均增加10%以上。
(八)保障措施
1、落实目标责任:各级政府要把林业生态建设任务纳入到年度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体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考核,严格奖惩。
2、加大投融资力度:林业生态建设是一项投资巨大的社会公益性工程。要坚持全社会共同参与,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筹措林业建设资金,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一是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省级以及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商直接投资和无偿援助等林业投资。二是按照生态文明建设和森林分类经营的要求,将林业资源管理和重大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形成长期稳定的投资渠道。三是坚持“政策引导、市场运作、流转顺畅、自主经营”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对林业资源的配置作用,制定出台优惠政策,优化投资环境,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承包、租赁、收购等经营方式,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林业。积极探索林业在政府投资、资源利用等方面对各种所有制林业经营主体一视同仁的办法,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林业生态建设,实现林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良性发展。四是深入贯彻落实《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造林机制创新加快宜林四荒绿化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宜林“四荒”和陡坡地面向社会招商工作,探索造林融资、认建认养、捐植捐建新机制,加大林业招商引资力度。五是探索组建绿色发展研究会、绿色企业商会、绿色碳汇基金会组织,拓展融资平台。
3、深化林业改革:一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县(市、区)林权管理服务机构。大力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林业专业合作社贷款等业务,扩大贷款规模,支持林农发展林业生产。按照“低保费、保成本、广覆盖”的原则,大力开展森林保险业务。二是推进国有林场改革,按照国家所有、省级管理的体制要求,坚持有利于生态安全和提高国有林场管理效率的原则,探索新的国有林场管理模式。
4、加强林业法制:积极推进古树名木保护、湿地保护等立法工作。提高林业执法能力,创新林业执法机制,整合林业执法资源,提高林业综合执法能力和效果。
三、此次规划的几个特点
《洛阳林业生态建设提升工程规划(2013-2017年)》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和新时期洛阳经济社会发展对林业的需求,以“山上森林化、山下景观化、环城沿河沿路景观化和乡村田园化”为发展战略,推进林业从造林向造景、造富、造福转变和绿化向美化、文化、产业化转变。明确重点、突出特色,强化运作,努力实现全市人民因林而健康,因林而富裕,因林而幸福的目标。与前5年生态建设规划相比,此次规划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更加注重质量提升。针对当前全市森林资源分布不均、质量不高的现状,重点实施洛阳中心城区林业生态圈建设工程,实施重点区域生态林、中幼林抚育和低质低效林改造,全面推行工程造林和专业队造林,努力提高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质量。
(二)更加注重产业发展。把花卉苗木、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旅游、林产加工等做为发展重点,在提升生态的同时,进一步发挥林业的经济和社会功能,推进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同步发展。
(三)更加注重机制创新。在政府主导的基础上,强化政策研究,深化林业改革,打造优良环境,树立经营理念,运用市场规律,面向市场,面向社会,用市场方法推进造林绿化工作,吸引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努力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
(四)更加注重文化建设。以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道德观、生态价值观、生态政绩观、生态消费观等为重点,加强生态文明和生态文化教育基地、生态文化村和生态文化示范企业建设,鼓励推动生态文化创作与宣传,增强市民生态保护意识和生态文明观念。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