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关于统筹安排,科学规划,尽快实施文化洛河建设的议案》的调查报告
——2014年4月28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 徐建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刘永林等12名代表提出了《关于统筹安排,科学规划,尽快实施文化洛河建设的议案》。经大会主席团会议决定,委托市人大常委会进行认真调研并作出审议决定。教科文卫工委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卫平的带领下,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及市政府办、市水务局、市文广新局、市文物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实地查看了宜阳县、洛宁县的洛河治理工作,并与提议案的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在认真调研论证的基础上,4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进行了审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议案反映的主要内容
经与提议案代表认真沟通,代表议案反映的主要内容是发掘、研讨论证洛河流域文化,加大财政投入,对洛河流域文化的保护、开发进行普查,把洛河的文化建设融入“华夏文明传承创新核心区”中。
二、对议案的初步意见
综合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我们认为:当前条件下将研讨论证洛河文化,实现我市建成“华夏文明传承创新核心区”作为议案办理的条件尚不成熟。理由如下:
一是该议案提出的内涵太大,涉及到洛河文化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定位等诸多尚无定论的问题,需进一步论证,短期难以实现。
二是该议案要达到的目标不够明确,“文化洛河建设”的内涵不够具体,难于衡量议案办理的成效。
三是文化洛河的建设要以生态洛河建设为前提。我市洛河治理已有20多年的时间,从最初的治理水患到后来的治污、绿化、提升沿河文化内涵等,已投入相当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如要对文化洛河进行建设,其难度更大,时间跨度更长。
四是该议案所提文化洛河建设,涉及到洛河流经的洛宁、宜阳、偃师和城市区等地区,其建设规模需要巨额资金,如该项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投入,我市财力很难承担。
五是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五年规划中,包含文化示范区规划,也涵盖了文化洛河的内容。因此,文化洛河规划不再单独作为议案办理。
三、建议
市政府要高度重视洛河文化的研讨论证工作,把洛河文化元素融入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在洛河治理中,加强洛河文化展示。建议将该议案转为代表建议,认真办理。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