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关于统筹安排,科学规划,尽快实施文化洛河建设的议案》的调查报告

2015-03-30

 

——2014428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   徐建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刘永林等12名代表提出了《关于统筹安排,科学规划,尽快实施文化洛河建设的议案》。经大会主席团会议决定,委托市人大常委会进行认真调研并作出审议决定。教科文卫工委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卫平的带领下,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及市政府办、市水务局、市文广新局、市文物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实地查看了宜阳县、洛宁县的洛河治理工作,并与提议案的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在认真调研论证的基础上,421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进行了审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议案反映的主要内容

  经与提议案代表认真沟通,代表议案反映的主要内容是发掘、研讨论证洛河流域文化,加大财政投入,对洛河流域文化的保护、开发进行普查,把洛河的文化建设融入华夏文明传承创新核心区中。

  二、对议案的初步意见

  综合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我们认为:当前条件下将研讨论证洛河文化,实现我市建成华夏文明传承创新核心区作为议案办理的条件尚不成熟。理由如下:

  一是该议案提出的内涵太大,涉及到洛河文化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定位等诸多尚无定论的问题,需进一步论证,短期难以实现。

  二是该议案要达到的目标不够明确,文化洛河建设的内涵不够具体,难于衡量议案办理的成效。

  三是文化洛河的建设要以生态洛河建设为前提。我市洛河治理已有20多年的时间,从最初的治理水患到后来的治污、绿化、提升沿河文化内涵等,已投入相当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如要对文化洛河进行建设,其难度更大,时间跨度更长。

  四是该议案所提文化洛河建设,涉及到洛河流经的洛宁、宜阳、偃师和城市区等地区,其建设规模需要巨额资金,如该项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投入,我市财力很难承担。

  五是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五年规划中,包含文化示范区规划,也涵盖了文化洛河的内容。因此,文化洛河规划不再单独作为议案办理。

  三、建议

  市政府要高度重视洛河文化的研讨论证工作,把洛河文化元素融入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在洛河治理中,加强洛河文化展示。建议将该议案转为代表建议,认真办理。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