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洛阳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5-03-30

 

洛阳市人民政府:

821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分组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洛阳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条例》实施以来,对加快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改善教育教学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学校规划建设是教育发展同步于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我市建设名副其实的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的战略部署,贯彻实施好《条例》,责任重大、意义深远。

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同意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提出的《关于对<洛阳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报告》,认为本次执法检查工作组织严密,落实有序,查摆问题深入,提出的问题实事求是,一针见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我市实际。

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求,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解决有关问题,落实执法检查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在主要媒体公布整改台账。市人大常常委会要组织开展“回头看”,在12月份听取市人民政府对执法检查报告和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汇报,特别是保证规划落实工作机制的建立情况汇报。市人大常委会要视整改落实情况启动质询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