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代表不满意建议办理情况

2015-03-30

 

宋文周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310国道洛阳境新安段进行政策及资金支持的建议”(第5号)

办理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办理情况:310国道洛阳境新安段改建工程是省“十二五”规划重点建设工程,也是我市干线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工程全长25.92公里,预算总投资约17亿元。2012918,李柳身市长主持召开会议对310国道改建工程进行研究,并形成了《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2137号),明确洛阳市区段由市公路局作为业主实施,新安境段由新安县政府作为业主实施,建设资金除部、省补助外,差额部分由新安县政府承担。《新安县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2114号)明确该工程采用BT模式实施。目前,新安境段整体进展顺利,已完成建设投资8.15亿元,预计2015年底完工。在办理过程中,市交通局多次就新安县政府作为业主实施310国道洛阳境新安段改建工程问题向宋文周等代表进行沟通,宋文周等8名代表表示满意,张三、裴广斌、张瑞霞等3名代表对新安县政府作为业主和市政府资金政策问题表示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