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5-03-30

 

——20141229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现将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代表议案办理进展情况

    42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对《关于制定<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五年规划>的议案》、《关于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议案》、《关于将滨河南北道路建设成环形快速通道,缓解洛阳市区交通压力的议案》等3件代表议案作出相关决议,决定交市人民政府认真组织实施。总体看,目前3件代表议案办理进展情况顺利。

    《关于制定<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五年规划>的议案》。7月份,我市启动了《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的总策划领导小组;8月初,经过深入调研和论证,形成了3万余字的《规划总体思路及专题思路》(讨论稿);10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了《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并提出了修改意见;1124日,总策划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讨论了《规划》的主要内容;目前,《规划》正在作进一步修改完善,近期将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初审,能够按时提请下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关于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议案》。522日,市政府就相关事项进行了专项部署(《洛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第16期),细化分解了5个方面11项重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工作完成时限。截至目前,《洛北城区中小学校布局规划》修改方案已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和批准,《洛南新区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正在编制中,2015630日前将全部完成;市直学校的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已基本到位,仪器设备、音美器材已于2012年底按照省定标准全部装备到位,各县(市)区实验室建设、音美器材正按照计划落实推进;今年完成招聘到岗特岗教师1238人,全部补充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完成了政府购买教育服务工作前期调研,正在进一步完善具体方案;美丽园丁项目年度计划,河南大学、洛阳师范学院承担的年度培训计划已基本完成,北师大合作项目全面推进;民办教育招校引资有序推进,截至10月底,已有47所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建成或投入使用,累计完成投资达3亿元。

    《关于将滨河南北道路建设成环形快速通道,缓解洛阳市区交通压力的议案》。办理该议案主要涉及四个方面的内容:1、打通滨河南路王城桥以东路段:滨河南路(王城大道至李楼桥路段)建设工程市财政已确定随新街跨洛河桥工程一并实施,列入PPP项目。该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于1211日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设计招标于当天完成。勘察招标到场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由于工程建设时间紧迫,经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批准,勘察招标改为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并于1215日发布二次公告,1219日完成招标。1216日,市委鲍常勇副书记、示范区管委会宋殿宇主任、市政府张世敏副市长召集发改、规划、建设、文物、洛龙区等部门专题研究确定了滨河南路的路由方案。目前,设计单位正在编制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环评、初步设计等工程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施工图设计计划2015115日前完成。2、实施滨河北路东延工程:市住建委在采取多项措施加快工程实施的同时,同步解决了道路沿线和洛南新区污水出路问题。目前,该工程快车道已经建成,现正在进行人行道收尾工作。3、修建跨滨河北路过街天桥:市住建委会同市直相关委局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先后在道路沿线御博路、王城大桥、九都新村和凤化街四个路口分别架设了3座过街天桥和1座人行步梯。截止目前,御博路人行天桥、王城大桥南北两端的人行步梯已经架设完毕,现正在进行装修和收尾工作,计划年底前建成投用。九都新村和凤化街人行天桥工程,桥梁基础和箱梁加工已经完成,计划于26日完成箱梁吊装,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4、加快修建新街跨洛河大桥:新街跨洛河大桥路由、线型方案已确定,各项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2015年初开工建设。

    二、代表建议办理基本情况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共提出代表建议344件。以内容划分,属于城建交通方面的114件,工业财贸方面的35件,教科文卫方面的48件,农林水方面的40件,政法方面的16件,其他方面的91件;以承办单位划分,市人大常委会2件,市人民政府326件,市中级人民法院7件,市人民检察院1(合办件),其它有关机关、组织9件。经过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所有建议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理答复代表。从办理结果看,代表建议提出的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79件,约占建议总数的52%;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150件,约占建议总数的43.6%;因客观条件限制暂不能解决或留作参考的15件,约占建议总数的4.4%。根据代表的反馈意见,满意和基本满意的343件,约占建议总数的99.7%;不满意的1件,约占建议总数的0.3%

    三、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将其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工作效能、推动工作开展的具体实践,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强化办理措施,加强督促落实,着力推动解决代表议案、建议所提出的问题,确保办理效果。

    (一)领导重视,及时安排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多次听取有关情况汇报,督促创新办理方式,加大办理力度,不断提高办理实效。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立即将代表议案分解到有关工作机构进行调研论证,形成调查报告,提请常委会审议;37日,常委会分管副主任主持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安排部署今年的建议办理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位副市长也对分管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具体安排。各承办单位召开党委或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办理工作,完善办理工作制度,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人员具体办三级责任制。

    (二)突出重点,公开办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主任(扩大)会议筛选34件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建议,确定为重点办理的代表建议,实行重点建议重点办理制度。针对建议涉及面广、办理难度较大的特点,市人大常委会要求相关承办单位加大工作协调力度,科学制定办理方案,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克服困难尽力办好。为了进一步增强承办单位的责任意识,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将重点建议的承办单位及分管市领导、答复时限、办理结果、代表意见等在《洛阳日报》和人大网站予以公布,随后又在《洛阳人大》刊物上进行了专题宣传报道。今年市政府首次开展了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网上公开工作,重点建议的内容、办理方案、答复内容等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使代表和群众不仅可以网上查询重点建议办理进展情况,还可以对办理质量进行评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目前34件重点建议已全部办理答复代表,代表对32件表示满意,2件表示基本满意。

    (三)加强沟通,注重办理质量。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加强同对口承办单位的联系,及时掌握办理进度,对个别办理方案措施不实、安排不紧、针对性不强的议案、建议,要求完善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重新进行办理。通过联系代表、调研视察等多种渠道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做到有针对性的办理,增强了办理实效。如在办理《关于加大代表培训工作的建议》时,多次主动与代表联系,了解代表所提建议的意图,不仅组织新一届市人大代表进行了集中培训,还利用邀请代表参与调研视察活动、列席常委会会议等形式加强代表履职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代表履职能力。1030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五年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并认真审议了《规划(初稿)》;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会后,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认真整理常委会审议意见,并向一府两院进行了反馈,要求针对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加以整改。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办理《关于统一基层法院民商事案件立案材料标准的建议》过程中,全程邀请提建议代表参与,共同研究解决方案,该建议的办理,从交办到办结只用了约10天时间。

    (四)跟踪问效,狠抓落实。按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时间节点安排,市人大常委会采取多种形式对办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如在办理《关于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议案》时,约谈市政府领导、分管副秘书长3次,组织代表视察调研4次,跟踪督办议案落实情况,确保议案办理工作有序推进。1015日,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对市政府承办的8件重点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了抽查,有关承办单位与提建议代表进行面对面交流,现场研究解决问题,有力地促进了建议办理落实。针对建议办理工作中存在的代表被满意现象,要求市政府有关部门对部分建议办理情况进行电话回访,直接听取代表意见,加强对办理工作的动态监督。市人民检察院分赴各县(市)区召开代表座谈会,认真听取代表意见,督促检查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在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个别承办单位重视不够,层层转办,导致办理力度逐级衰减;涉及多个承办单位的代表议案、建议,个别主办单位协调力度不够,承办单位存在推诿扯皮现象;个别承办单位建议办理工作中重答复、轻落实现象仍然存在。这些问题应进一步引起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履行人大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大对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力度,切实推动议案、建议所提问题尽快解决;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代表议案办理工作办法,促进议案办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积极探索完善公开办理和长效跟踪督办机制,努力推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