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革创新精神 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 刘军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并从立法、监督、代表等方面对人大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推动人大工作明确了方向和目标。2014年,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务实创新,在立法、监督、代表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为不断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作出了积极努力。
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
提升地方立法质量
完善民主立法机制。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通过座谈、听证、评估、公布法规草案等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的要求,在坚持将法规草案在洛阳人大网、《洛阳日报》向社会公布的同时,印发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及基层人大代表征求意见,不断扩大地方立法的社会参与度。特别是在制定《洛阳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时,充分考虑我市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较多,《条例》与科技工作者联系紧密的特殊性,专门组织召开了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大型企业等科技工作者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大家意见,共收集意见建议23条,进一步完善充实了《条例》,真正使地方立法更接地气,更符合实际。
建立地方立法顾问制度。结合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实际,一方面有重点的从市级人大代表中选取了10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长期从事法律教学、实践等相关领域工作的代表,组成专业代表小组,定期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对我市的地方立法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另一方面,从人大、政府、“两院”、高校、社会组织中聘请了一批法律专家作为常委会立法顾问,通过邀请他们参加人大地方立法计划制定、法规草案修改等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专业优势,不断提升地方立法质量。
完善地方立法技术规范。在充分学习调研的基础上,按照立法法和省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要求,对原有的地方立法技术规范进行了修订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地方立法的基本原则、技术要求和立法程序,使之更加符合法律原则和发展实际。
完善监督机制
提升监督实效
建立专业代表小组。为充分发挥代表的专业优势,使人大的监督工作更加专业、更具实效,常委会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专业代表小组活动的意见》,根据代表专业特点、工作阅历和履职情况,遴选190名代表组成了城乡建设、预算监督、建议办理、旅游等13个专业代表小组,并在市人大机关设立了9个专业代表小组活动室。目前,围绕财政预算、代表建议办理、教育规划、司法监督等开展各类活动20多次,在提升监督实效的同时,进一步促进了代表整体作用发挥。
强化预算审查监督。开展部门预算审查工作。为促进预算编制的规范化、科学化,加强部门预算监督,组织对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公共事业局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进行了审查,其中,特别突出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编制情况进行审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进一步强化了全口径预算监督,促进了预算编制的规范化、科学化。强化预算绩效监督。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组织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汇报,全面了解了我市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促进了相关问题的解决,真正使财政资金发挥更大效益。加强对审计报告查处问题的整改落实。为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有效避免审计查处问题“查了白查、一了百了”的现象,今年,我们首次专门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本级审”报告审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切实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认真落实审计意见,有力地促进了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落实,促进了预算编制规范化、科学化。
首次开展专题询问。为进一步提升监督实效,创新监督形式,常委会认真研究,统一安排,精心部署,在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水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首次专题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围绕我市水生态文明规划、建设、综合利用等方面,提出了12个问题,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逐一作了回答,洛阳广播电视台、洛阳日报、洛阳人大网、《洛阳人大》杂志等新闻媒体进行了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和社会反映。通过此次专题询问,既丰富了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形式,提升了监督效果,又有力地宣传了政府工作,提升了全社会对水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为我市建设中原经济区最佳宜居地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完善代表工作机制
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建立“三联系三促进”工作制度。为进一步贯彻群众路线,加强与基层单位、基层代表的联系,促进代表作用发挥,常委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三联系三促进”工作制度,即通过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单位、基层代表和基层群众,进一步促进作风转变、促进问题整改、促进工作提升。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都联系1—2个基层单位,4—5名基层代表,通过深入县区、乡镇,联系群众,走访座谈,听取意见,积极反映基层的意愿和呼声,推动问题的解决。一年来,共联系基层代表150余名,走访基层单位29个,召开座谈会14个,征集各类意见300余条,充分发挥了各级人大代表的积极作用。
创新代表履职形式。开展异地视察。为使省市人大代表全面了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丰富代表履职形式,创新工作方法,今年,我们首次开展代表异地视察活动。共组织全市16个县(市)区的328名省市人大代表,对各县(市)区产业集聚区建设、招商引资、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等80余个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异地集中视察,得到了代表们的普遍好评。建立重点项目建设监督视察工作制度。为充分发挥代表在经济建设中的(下转41页)-32--33(上接33页)重要作用,助推重点项目建设,今年,我们组织74名省市人大代表,分成9个监督视察组,对46个省市重点项目进行了视察监督,详细了解了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讨论分析了问题原因,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并撰写了专题调研报告,报送市委,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拓宽联系基层代表渠道。为进一步畅通联系群众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愿,促进机关作风转变,常委会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市人大常委会与基层代表和群众联系渠道的意见》。在原有联系渠道的基础上,新增电子邮箱、微信等现代化的联系方式,使常委会可以随时随地接收代表群众反映的问题。同时,明确该项工作由办公室信息科负责,所有问题必须认真记录,分类登记,做好转办督办工作。
完善常委会工作制度
提升工作质量
加强常委会制度建设。结合实际需要,修订完善了《洛阳市人大常委会议议事规则》、《洛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洛阳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制定了《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预安排》、《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听取审议有关报告的意见》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工作程序,提升了工作效率。
建立常委会工作台账制度。为进一步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常委会在原有年度工作要点基础上,建立常委会工作台帐制度。每年年初,由常委会办公室对各部门的年度重点工作进行梳理归纳,逐一明确工作内容、落实措施、目标责任,制定工作台账,一方面使大家明确工作任务,按照工作台帐安排工作,抓好落实,另一方面也使大家互相监督,共同推进工作落实。同时,坚持主任会议每季度听取一次各部门工作汇报制度,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在常委会机关建立了年初建账、年中查账、年底交账的工作落实机制。
建立重大事项季报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一府两院”重大事项的监督,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效落实,常委会研究制定了重大事项季报制度,即选取部分重大事项,作为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点,由“一府两院”每季度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一次进展情况,加强跟踪监督,提升监督实效。目前,已经将中小学校规划建设、代表议案办理等作为重大事项季报制度的重要内容,持续跟进,强化监督,努力推动重大事项稳步落实,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