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4个月,洛阳共有72人因违反八项规定受处理

2015-05-11

    10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纪委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聚焦中心工作,坚定不移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进展。今年前4个月,共有72人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而受到处理。

  今年以来,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协调财政、税务、公安等部门,以元旦、春节、清明节等节日为时间节点,以旅游景点、美容院、健身房等消费场所为监督检查重点,相继开展了年终滥发钱物、违规使用公车、公款吃喝、党员干部参与各种形式赌博等8项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公车封存场所176个,检查宾馆、酒店、学校、茶社、娱乐场所和旅游景点等253个。市纪委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4个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52个,同比上升33.3%;处理72人,同比上升8.3%,其中党政纪处分67人,同比上升166.7%。同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通过印发典型案件通报的形式,对126起典型案件进行了指名道姓的通报(涉及县处级干部5人)。
  此外,前4个月,我市还查处了故意刁难、吃拿卡要、贪污侵占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问题112个,处理125人(其中党政纪处分98人)。
  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一系列专项监督检查,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很好效果,但仍有一些党员干部顶风违纪。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用公款旅游、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等问题仍未禁绝。对此,市纪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广开渠道,铁面执纪,露头就打,以案肃纪,绝不姑息。
 
 
(洛阳晚报记者 韩铁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