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南省消防条例》贯彻执行情况

2015-05-15

    按照《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南省消防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实施方案》的要求,5月12日、1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振宇带领执法检查组深入偃师、宜阳、嵩县、涧西、洛龙、吉利等县(市、区)开展消防“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市政府副市长尚英照、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各县(市、区)主要领导同志及有关人员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实地察看了洛龙区勤政苑小区、长城花苑小区,涧西区中泰世纪花城小区、兴隆寨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情况,关林市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及消防车通道整治情况,阿斯特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宜阳县兴宜路消防中队、锦屏大道消防大队建设情况,嵩县田湖产业集聚区消防队站建设情况、伊东新区滨河路消火栓建设情况,偃师市众品食业有限公司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及消防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吉利区消防大队队站建设情况,并参观了石化社区消防安全体验室。组织召开了由执法检查组成员、市防火委员会主要成员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参加的座谈会,会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消防工作情况的报告,分别听取了与会各单位贯彻落实消防“一法一条例”情况的汇报,并就我市消防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进一步提高消防工作水平进行了深入的座谈交流。
    马振宇副主任指出,两天的执法检查和座谈交流是执法检查组在前期自查自纠阶段的基础上,对我市消防“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总体情况进行的更为全面、深入的了解和掌握。自消防“一法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始终把消防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不断加大投入和治理力度,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监督管理、消防队站、车辆装备、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农村消防基础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全市消防安全基础和抗御火灾能力不断增强,连续9年未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为我市经济平稳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马振宇副主任强调,消防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重大问题。当前,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各种致灾因素不断增多,引发火灾的风险不断加大。各级政府要不断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新时期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继续加大投入,加大对老旧消防设施的改造,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提高防火灭火和救援能力。要以平安洛阳、法治洛阳建设为目标,紧盯影响消防安全长治久安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狠抓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进一步推动消防“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不断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为洛阳建设名副其实的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创造一个更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