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举办市十四届人大代表第二期培训班

2015-05-21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安排,5月11日至12日,市人大常委会举办了市十四届人大代表第二期培训班。未参加第一期培训的市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小组组长、副组长;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高新区、伊滨区人大工委分管代表工作的副主任和代表工委主任等200余人参加培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白志刚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人事代表工委主任尚荣彬等参加了培训。
    培训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原主任、办公厅联络局原巡视员李伯钧,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选任联工委正厅级巡视员卫媛峰,市委党校管理教研部主任冯小六分别为代表讲授了代表履职的有关法律知识和工作方法,特别是如何高质量提出代表议案和建议;深刻解读了《建设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战略纲要(2015-2020年)》内涵。部分代表和县(市)区围绕如何依法履职、组织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发挥代表作用作了交流发言。
    白志刚副主任指出,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民主法治、加快我市名副其实的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建设的进程中肩负着光荣使命和重大责任。人大代表要充分认识学习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通过坚持不懈的学习,不断拓宽视野,提高理论水平,掌握履职知识,具备依法行使好各项职权的能力。
    白志刚副主任强调,人大代表要切实发挥在人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一是要认真履行好代表大会期间的代表职责。善始善终地参加会议,按照大会议程履行好职责,高质量提出代表议案和建议。二是要积极开展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加强代表小组活动室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代表小组长的工作能力和水平,选好代表小组活动方向和内容,注重把活动中了解到的情况、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转化为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并督促问题的解决落实,不断提高代表小组活动实效;积极参与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专业优势,为常委会工作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
 
 
(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