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伊洛河水生态文明示范区规划建设工作的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

2015-05-26

洛阳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大会副秘书长 李焦峰
(2015年5月25日)
 
大会主席团:
    5月25日,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代市长鲍常勇所作的《关于伊洛河水生态文明示范区规划建设工作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在审议中,代表们普遍认为,规划建设伊洛河水生态文明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我市发挥水资源和水环境独特优势,建设水生态文明城市的重要载体,是加快建设名副其实的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抓手,必将对洛阳彰显城市底蕴、提升城市品位、推动创业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报告中对建设伊洛河水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基本思路非常清晰,目标定位非常科学,保障措施非常有力,是一个结合实际抓机遇、主动作为求突破、愿景美好聚人心的报告。代表们普遍表示满意和赞同。
    在审议讨论中,代表们对报告提出了一些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大会秘书处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现汇报如下:
    1、有的代表建议,在示范区建设过程中,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让社会公众更多地了解、参与示范区建设,使示范区建设更接地气。
    2、有的代表建议,我市要抓住当前的重要发展机遇,尽快编制相关专项规划、产业规划,抓好规划的贯彻实施,加快示范区在建项目的实施进度,努力使示范区建设尽早见到成效。
    3、有的代表建议,示范区建设涉及方方面面,是系统性工程,要综合考虑环保、绿化、产业发展等因素,做到同步推进,稳步实施,确保发挥示范区建设的综合效益。
    4、有的代表建议,在示范区规划建设中,各相关单位要更加注重沟通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落实。
    以上意见和建议,建议由大会秘书处转交市人民政府认真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