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孟红兵等17人职务任免的议案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44条和《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18条规定,经研究,现提请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次会议任命:
孟红兵为洛阳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张伊民为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黄晓玲(女)为洛阳市教育局局长;
娄卷明为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张书卿为洛阳市民政局局长;
郝东升为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刘三献为洛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谢国玺(女)为洛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周宏森为洛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卢铁军为洛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刘德胜为洛阳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司志华为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免去:
孟红兵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伊民洛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沈庆怀洛阳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于建庄洛阳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刘三献洛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马奎元洛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职务;
王建军洛阳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马朝信洛阳市城乡规划局局长职务。
请予审议。
附件:提请任免干部情况表
市长:李柳身
201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