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5年工作要点
(2015年3月4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国的关键一年,也是我市全面实施《建设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战略纲要》的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市委十届十三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总体要求和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依法治市,科学认识新常态,主动适应新常态,务实创新,扎实工作,努力推动我市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加快建设名副其实的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一、加强和改进立法和法律实施工作,为深化改革依法治市提供法制保障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全面依法治国在“四个全面”中的重要地位,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贯彻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努力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2、完善立法工作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完善法规案出台前评估和立法后评估制度,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草案机制。按照深化改革的要求,认真做好法律法规的修改、清理、废止、实施工作,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促进各项法规上下一致、相互衔接。
3、认真落实2015年立法计划。2015年制定地方性法规2部,即:《洛阳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和《洛阳市燃气管理条例(修订)》。
4、深入开展立法调研。组织有关部门对《洛阳市社区工作条例》、《洛阳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修订)》、《洛阳市旅游条例(修订)》、《洛阳市学前教育条例》4件法规进行立法调研,为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做好准备。组织人大代表围绕秸秆综合利用、停车管理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调研,多渠道收集立法建议项目,认真论证筛选,编制好2016年度立法计划。
5、加强法律监督。组织人大代表对《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开展执法检查,促进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不断提升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
6、加强法治宣传。深入开展“宪法日”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树立法治信仰,营造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努力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7、紧紧围绕市委“围绕一个目标、深化三项举措、突出七大重点、强化六个保障”的总体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监督法》,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工作评议、专题询问等多种方式,积极探索实践新的监督方式和措施,丰富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8、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教育均衡发展、扶贫开发、林业生态建设、执行工作、公诉工作等专项工作报告。坚持对专项工作报告实行满意度表决制度。
9、加强计划、预算监督。按照《预算法》关于预算公开、全口径预算监督、预算绩效审查等方面的新要求,研究建立人大全口径预算监督、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等制度,全面推进《预算法》的顺利实施。听取和审议相关工作报告:(1)关于2015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关于2014年财政决算和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3)关于2014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组织人大代表对“十二五”规划完成情况进行视察调研,为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提出意见建议;审查批准2015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
10、认真组织开展工作评议。按照《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法》,有重点地选取有关部门进行工作评议。进一步完善工作评议制度,着力提升评议效果。
11、认真组织开展专题询问。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询问。全面总结专题询问工作经验,完善专题询问制度,提升专题询问效果。
12、加强信访工作。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办法,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坚持常委会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不断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和工作方式,加大对重要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力度。
三、加强和改进重大事项决定工作,积极服务全市发展大局
13、按照深化改革的要求,深入调研,广泛论证,修改完善《洛阳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科学确定重大事项范畴,规范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程序,完善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制度。
14、围绕建设名副其实的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的重大问题,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作出决议决定,把市委的决策部署通过法定途径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行动。围绕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组织人大代表对洛南城区中小学校规划建设情况进行视察调研,审查批准《洛南城区中小学校布局规划》。
15、采取视察督查、定期听取汇报等多种措施,加强对重大事项决议决定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确保决议决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加强和改进人事任免工作,进一步提高任免工作规范化水平
16、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按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修订完善《洛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进一步完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职前发言、颁发任命书等制度,建立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制度。
五、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切实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17、加强代表培训工作。组织市、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监督法》、《代表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人大工作制度和《建设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战略纲要》的学习,增强代表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
18、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办法,强化重点建议办理制度、台账制度和公开办理制度,健全代表回访联系机制;组织人大代表进行视察、督查、评议,每半年听取一次“一府两院”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报告,重点关注议案和重点建议的办理;通过洛阳日报、洛阳人大网、政府网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议案、建议办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19、落实代表工作制度。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增加代表列席数额,不断扩大各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度。坚持异地视察制度,组织人大代表围绕开放招商、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开展异地视察调研。完善重大项目监督视察制度,总结工作经验,提升监督效果,努力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20、深入开展代表小组活动。落实代表小组活动制度,拓宽活动内容,丰富活动方式,提高活动实效;充分发挥专业代表小组作用,围绕地方立法、预算监督、城建交通等方面定期组织开展活动,提出专业性的意见建议,提升各项工作水平。
六、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21、严明政治纪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遵守政治规矩,做到“五个必须”,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市委领导核心地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重大事项、重要活动向市委报告制度,始终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22、强化作风建设。不断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牢固树立担当精神。抓好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扎实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创建,积极展示人大形象,促进作风转变,提升工作实效。
23、加强与上级人大的联系。认真配合全国人大、省人大做好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积极反映我市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认真学习全国人大、省人大开展工作的经验做法,促进我市人大各项工作更加规范、更具实效。
24、加强与基层人大、人大代表的联系。持续开展“三联系三促进”活动,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代表制度,定期召开基层人大、基层代表座谈会,听取基层的意见建议,加强对基层人大的工作指导。
25、完善工作机制。以设立市人大专门委员会为契机,学习省人大、外地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验做法,探索建立我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开展工作的制度机制,完善专门委员会与工作委员会配套运行、协调运转的工作制度。
26、深入调查研究。结合人大工作实际,精心选取调研题目,深入实际,广泛调研,了解基层意愿,回应群众关切,提出意见建议,撰写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常委会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27、加强学习培训。制定常委会和机关定期学习计划,采取法制讲座、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人大制度的学习,进一步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扎实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
28、认真做好人大宣传工作。办好洛阳人大刊物和洛阳人大网站。加强对宪法法律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加强对常委会和机关重要活动的宣传,加强对人大代表先进典型和模范事迹的宣传,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提升宣传效果。
29、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加强与其他省市人大的交流联系,学习先进经验,提升工作水平。加强与其他国家议会、友好团体的联系和沟通,加深了解,增进友谊,促进双方在经济、文化、科技、环保等领域的广泛合作,积极服务我市开放招商等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