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意见的报告
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白志刚
(2015年2月7日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共收到议案69件,其中属于城建交通方面的28件,财政经济方面的11件,教科文卫方面的9件,农业和农村方面的10件,内务司法方面的5件,其他方面的6件。
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十分重视,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审议。议案审查委员会认为,代表们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十届十三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名副其实的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总体目标,科学认识新常态,主动适应新常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大会议案。总的来看,代表所提议案内容非常丰富, 大多数议案案由明确、案据充分、方案具体,质量比较高。体现出代表们较强的履职意识和能力,履行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议案内容呈现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围绕建设重要经济增长极定位,高度关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针对我市产业布局与结构调整、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加强对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发展特色农业、产业集聚区建设、开放招商等问题,积极提出推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议案。
二是围绕建设文化示范区定位,高度关注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代表们就推进旅游资源开发与整合、传统特色文化保护、古城保护与整治、牡丹文化产业发展等方面提出了议案,要求切实发掘好、保护好、展示好、利用好洛阳厚重的文化资源,在推动文化旅游项目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是围绕建设最佳宜居地定位,高度关注生态文明建设。代表们密切关注居住环境和生态建设,对环境保护与提升、城市建设与供热、道路出行与安全、食品安全、秸秆综合利用、洛河生态建设等内容提出了议案,反映了人民群众对良好生产生活环境的期盼与愿望。
四是围绕建设开放创新城定位,高度关注创新引领发展。针对法治政府建设、机制体制改革、金融改革、涉农资金整合、加快人才资源开发与利用等问题提出了议案,着力推动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
根据本次会议关于议案处理的规定,议案审查委员会对代表们提交的议案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由曲焕平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统筹安排,科学规划,分期治理,加快洛河生态建设步伐的议案》认为,洛河是我市境内的重要河流,流经区域广,历史文化积淀丰富,虽经多次治理,但由于目前防洪标准仍较低,加上沿线生活、生产污水的排入以及植被的破坏,洛河的生态建设和防洪安全受到了严重的威胁。为此,建议流域各级政府要把生态洛河建设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周密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分期分段实施。同时,建议市政府抓住生态河南建设和黄河流域治理的机遇,认真制定整体治理规划,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大对洛河流域流经县区的扶持力度,高标准完成生态洛河建设,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由侯玉奇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强烈呼吁停车“立法”,彻底根治停车难、停车乱和违规收费的城市病的议案》认为,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同步提升,汽车保有量快速增加,停车难成了城市建设中的突出问题,非法停车、乱收费现象愈演愈烈,市民对此反映强烈。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尽快出台城市汽车停车立法,从法律层面治理停车难问题;严格收费管理,规范收费标准;通过各种积极措施整合资源存量,扩大资源增量,综合解决停车难问题。
由张景峰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洛阳市秸秆综合利用地方法规的议案》认为,由于大量的秸秆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相当一部分秸秆被露天焚烧或者随意遗弃,不仅浪费资源,还造成环境污染,影响农业生产和交通安全。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不仅符合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而且能够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制定《洛阳市秸秆综合利用条例》,并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尽快实施。
议案审查委员会审议后认为,上述议案所提出的问题,是市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事情,经过努力是可以办到的。根据本次大会议案处理的规定,由大会主席团委托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调查研究,并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后三个月内作出审议决定。其余66件议案所提出的问题都很重要,但因其内容属于对我市有关方面工作的具体建议意见,或是正在规划办理中,或是近期内不具备条件解决的问题,建议将这66件议案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会后由市人大常委会交其有关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其他有关机关和组织认真办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截至2月7日中午12时,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66件,随后收到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会后由市人大常委会一并交其有关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其他有关机关和组织认真办理,并负责答复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