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5-06-09

(2015年2月8日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刘新年检察长所作的《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对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肯定,同意报告提出的2015年工作安排意见。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