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15年2月2日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2月5日召开。
会议的建议议程:(1)听取和审议洛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洛阳市2014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5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5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3)审查和批准洛阳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5年市级预算;(4)听取和审议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决定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组成人员名单;(8)选举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