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阳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农机购置补贴是中央一项重要的强农惠农政策,这一政策的实施,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农民的购机热情,使我县的农机拥有量迅速增加,农机装备水平迅速提高,农机作业面积和作业范围进一步扩大,农机化水平得到突破性进展,大大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但在补贴政策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为此我们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县的农机补贴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取得的成效
(一)我县农机购置现状
宜阳县位于河南省西部,耕地面积87万亩,主要农作物是小麦、玉米,是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省平安农机示范县。2008年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刚实施时,全县农机总动力42.4万千瓦,拥有拖拉机20450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360台,小型拖拉机20090台,小麦联合收割机245台,其它配套农具2432台套,总体农机装备水平较低;收获机械只有少量的小麦收割机械,且大部分是割晒机和背负式中小机械。农机具配套比低,因此全县农机作业水平很低。
近年来,国家逐步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县相关部门认准时机,紧抓机遇,尽可能多地争取补贴资金,激发农民的购机热情。2010年至2014年五年共争取国家农机购置资金4930万元,拉动农民购机消费1150.3万元,受益农户11023户。至2014年9月,全县农机总动力达到58.5万千瓦,较五年前增长16.1万千瓦;全县拥有拖拉机36410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892台,联合收割机551台,玉米收割机达到74台,免耕播种机82台,秸秆还田机244台,秸秆打捆机43台,旋耕机866台,畜牧养殖机械384台,各种配套农具69103台(套),农机固定资产原值达2.53亿元,净值1.83亿元。
农机装备水平的提高,促进了农机化水平的提高。一是2014年全县机械耕、耙面积达到88万亩,其中大型机械耕作面积及深耕深松面积达到51万亩,占总机耕面积的58%。二是小麦播种基本实现机械化,播种面积达到55万亩,其中精播技术、保护性耕作技术得到大面积推广运用。三是机械化收割技术得到普遍推广运用,小麦联合收割达到55万亩,机收率达到98%以上。玉米机收也得到了实质性突破,机收面积达到13万亩,机收率达到20%。四是农作物秸秆处理机械化水平显著提高,小麦秸秆以宜农、益民两个专门从事秸秆回收利用的合作社为依托,充分发挥各种打捆机的作用,使秸秆得到回收利用。玉米秸秆以机械还田和青贮机械相配合,扩大秸秆利用率。2014年秸秆综合利用面积达到35万亩,秸秆利用率达到40%。五是其他设备农业机械,畜牧、林果、农副产品加工等机械化水平都得到了较大提高。
(二)农机购置补贴产生的经济效益
补贴政策直接受益者是购机农民、他们不光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同时还利用补贴机具,积极开展农机作业,既方便了群众,自己也增加了收入。据不完全统计,我县全年农机作业量,达到300万(亩)的标准(不含异地作业量),农机作业收入可达1.2亿元,这是购机农民得到的最大实惠。
补贴政策第二受益者是广大农民,农机作业水平的提高,大大减少了农业的劳动量,也缩短了农业生产时间,现在“三夏”作业时间缩短至5天左右,“三秋”作业时间在10-15天左右。全程机械化作业使作业质量得到了保证,农作物产量增加,农民收益也得到提高。如这几年推广的免耕播种技术,免耕播种小麦一亩可省机种作业费35元,节约化肥15公斤,亩可增产10%左右,合人民币100元,几项合计每亩基本增效165元,近年来我县保护性耕作技术达到10万亩,直接增效1650万元。另外,机械化程度的提高,也使许多农民从繁重的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或开展第三产业,或外出务工,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更加可观,农民生活水平得到改善,农村经济得到快速发展。
二、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存在的问题
县农机局实施农机购置补贴项目以来,认真贯彻落实购置补贴政策,各项操作规范透明,真正做到了支农惠农,深受农民的欢迎。但是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
(一)机具售价偏高。购机补贴政策实施以来,激发了农民的购机热情,促进了农机生产厂商的机具销售,所以农机生产厂家和经销商也借机抬高销售价格,垄断地方市场,使农民得不到应有的实惠。
(二)机具售后缺乏有效跟踪服务。一是个别经销商售后服务意识淡漠,尤其是在农业生产关键时节,机具的零部件供应不到位,机具损坏得不到及时修理,贻误农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购机的积极性,也影响了农机具作用的有效发挥。二是部分供货商的供货时间较长,随货同行没有发票,购机户不能及时办理入户手续。
(三)小型机具补贴手续繁杂,群众意见较大。无论是大型农机具还是小型农机具,补贴办理的程序出自同一方案,根据方案要求,需申请、审核、公示、领取购机补贴通知书、购机后需喷号、照相等。需要到农机部门跑2—3次,而有些小型农机具只补贴几十元或数百元,有的还没有农民来往的路费多,群众对此意见较大。
(四)实施“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后,影响了农民的购机热情。以前实行的是“差额购机”,农民只需付机具补贴后的差额即可购机,现在要付全价,一次性付出的金额多,挫伤了农户的积极性。
(五)核实工作量大,工作经费不足。近年来,农机具补贴力度越来越大,每年的补贴资金千万元以上,补贴机具2000台(套)左右,根据方案要求,办理补贴手续后,对每台机具都要进行入户核实,做到“见人、见机”、“人机合影”,工作量非常大,目前仅省财政下拔的办公经费,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三、对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几点建议
(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早落实。及时开通农机补贴系统,使农民不但在“三夏”“三秋”前都能买到相应的机具,而且在春耕备播时也能及时用上新型农机具。在资金的安排和使用上,应早安排、早落实,以利于农民及早得到购机补贴信息,便于筹集配套资金。
(二)加大对大型农机具和政府推广农机具的补贴额度。大型农机具及科技含量高的新型农机具补贴标准有待提高,一般购置补贴比例为30%左右,但相对很多农民来说,购买大型机具需要支付的购机款数额还是很大,特别是对目前积极推广的玉米机收方面的农机具要适当倾斜。
(三)适当增加工作经费。实施农机购机补贴政策,需要做大量的工作,比如请新闻媒体宣传和公示,印发补贴合同、下乡核实机具等,不可避免地会增加农机管理部门的开支。在实行部门预算,经费包干的情况下,要按程序按要求做好工作,又没有可靠的工作经费,将会使项目操作单位处于为难境地,从而最终影响工作开展。为保证工作质量,建议在项目经费中明确一定的比例用于项目操作管理。
(四)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要符合山区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山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要有多样化、小型化、灵活性、经济性的特点。补贴机具要涵盖农用柴油机、汽油机等动力机械,抽水机、滴灌机、微灌机、农产品加工机械,水果蔬菜等设施农业机械,提高贫困山区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增加农民收入。因此,建议适当补贴一些技术含量高的多功能、复合式小型机械,如经济作物(花生、红薯、土豆、大蒜、烟叶等)收获机械等。
(宜阳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