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台 畅渠道 发挥代表桥梁纽带作用

2015-06-17

   汝阳县人大常委会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汝阳县人大常委会创新代表联系群众新渠道,组织各级人大代表迅速行动起来,真正“沉”到人民群众中去,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人大跟踪问效,推动群众普遍关心的一大批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
 
建平台
 
  汝阳县共有省、市、县、乡(镇)人大代表1031名,其中省人大代表4名、市人大代表28名、县人大代表208名、乡镇人大代表791名。县人大常委会结合代表构成情况,按照代表意愿和便于组织的原则,把全县1031名代表编制成省、市代表小组1个,企业、专业技术、部门代表小组2个,县、乡(原选地)代表小组30个,共33个代表小组。
  代表小组活动是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的基本形式。汝阳县高标准建成代表小组活动室33个,做到“五有、四好、三上墙”。“五有”是指:有牌子,即各代表小组活动室统一配挂标志性牌子;有设施,即有桌椅、资料柜、电脑、电视、空调等;有制度,包括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人大代表学习制度、人大代表接待选民制度、人大代表视察调查制度、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等;有学习资料,内容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人大常识、农村实用技术等;有活动记录,即代表小组活动记录簿、代表建议意见提出、办理情况记录簿、联系接待选民登记簿、代表基本情况登记簿等。“四好”是指:代表活动开展好,代表作用发挥好,活动制度建设好,促进发展效果好。“三上墙”是指:代表权利、义务上墙,代表活动制度上墙,代表名单信息上墙。
 
畅渠道
 
  汝阳县人大常委会探索建立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府两院”组成部门负责人联系人大代表和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双联系”活动机制。“双联系”活动机制以全县33个代表小组活动室为基本平台,按照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联系的 “一府两院”组成部门——分包的人大代表小组为主线确定联系对象,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联系的代表从分包的代表小组中产生,“一府两院”组成部门负责人联系的代表,从对应联系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分包的代表小组中产生。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主任作为联络员,做好活动的组织联络和沟通工作。“双联系”活动机制共分三个层面: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分包代表小组的县人大代表为联系对象,每人联系2名代表。县人大常委会通过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参加视察调研、集中举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常识讲座等形式,强化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的联系。活动中注重通报县人大常委会当年工作要点和重点工作,了解代表履职情况和在履职中遇到的问题,听取代表对常委会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反映并帮助解决代表在日常工作和依法履职中遇到的困难。常委会组成人员根据调研情况每年每人撰写联系代表调研报告1篇以上,并不断加大调研成果在实际生活中的转化应用,为常委会正确决策提供依据。对调研中代表反映比较集中的意见建议,及时召集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与代表举行双向约见活动,通过沟通联络达到相融、理解、支持、发展的目的。
  县“一府两院”组成部门负责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县“一府两院”组成部门负责人从对应联系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联系的代表小组中确定2名县人大代表作为联系对象,每年走访联系代表2次以上。不属于本级人民政府直接管理的国家行政机关以及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的其他部门负责人,参照“一府两院”组成部门负责人联系人大代表的做法,确定1名县人大代表作为联系对象。在联系活动中,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汇总后交办各有关单位,并督促落实,将办理结果直接答复人大代表,同时在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备案;县法院、县检察院收集到的意见建议,由“两院”办公室汇总后报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以代表建议等形式转有关单位办理;涉及“两院”的意见、建议由“两院”直接办理并答复。
  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每年5月为全县“人大代表活动月”。代表以代表小组为单位,深入乡镇、村组(社区),广泛联系群众,收集群众意见。省、市人大代表结合自身实际,联系2名县人大代表,县人大代表联系原选区2名以上的乡镇人大代表或群众,还要通过接待选民、走访、座谈等形式或通过邮箱、微信、微博等媒介公布联系方式,直接联系人民群众。乡镇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由各乡镇人大主席团确定。担任多级人大代表的,根据情况确定联系对象,联络方式要向选区选民公布。省、市、县、乡人大代表以全县33个代表小组为基本平台,积极参加联系人民群众活动,每位代表每年联系选民听取意见和建议2次以上,自觉接受选民监督。主要方式包括:参加视察,即通过参加原选区或原选举单位组织的代表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广泛联系群众。听取意见,即通过人大代表活动月、人大代表进社区(村、组)、座谈会、设立人大代表信箱等形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选民)的意见和建议。开展调查研究,即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地走访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社情民意,搞好调查研究。接受监督,即县乡人大代表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原选区,回答选民的询问,报告履职情况,接受监督;市人大代表定期不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接受监督。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即以代表小组活动室为平台,积极组织开展代表为民活动,发挥自身优势,推动和促进本地区各项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显成效
 
  县人大代表在“双联系”活动中,围绕当年的工作重点及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深化五个一,争做五表率”(提升代表素质,组织一次学习培训;促进社会和谐,化解一起社会矛盾;积极议政履职,提出一条工作建议;自觉接受监督,完成一次选区述职;着力民生民心,办好一件好事实事)活动,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动问题的落实解决。
  强化培训引导,优化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加强代表培训,让代表清楚什么是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干什么、怎么干。2012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先后邀请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王新民、省人大代表工委副主任卫媛峰两次为全县各级人大代表、“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负责人讲授《代表法》、《监督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常识等;选配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讲师5人组成讲师团,分批分片集中培训县乡代表及各主席团工作人员11期;组织农、林、水等部门专家对基层农民代表进行致富增收和发展经济使用技术培训,开办山区人大代表中药材、食用菌种植培训6期,平原地区烟叶种植、现代农业、规模化经营培训5期。全县以33个代表小组活动室为平台,开办代表履职经验交流47期。通过种种活动,全县人大代表素质普遍得到提高。
  搭建履职平台,实现代表联系群众常态化。人大代表兼职的特点,决定了人大代表履职时间、地点的分散性,建设代表小组活动室,使代表找到了归属感。代表小组活动每季度开展一次,县人大常委会分包主任、委室联络员、乡镇人大主席(书记)、乡镇长参会率100%,代表及相对应的“一府两院”职能部门负责人参会率90%以上。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能当场答复的由分包主任答复;不能确定的,由联络员负责与相关部门沟通后在下次活动时答复代表,保证有落实、有回音。“双联系”活动开展以来,全县33个代表小组组织代表视察、执法检查35次,开展专项学习交流66次,联系群众(选民)结对822人,座谈群众1100余人次,走访基层、县直单位107个,收集建议意见1036条次,经县人大常委会梳理研究,25项被确定为重点建议,交由“一府两院”职能部门办理。这些活动大大提升了代表的履职责任感。
  畅通履职渠道,代表“为民”良性机制初步形成。代表小组活动和“双联系”活动为全县各级代表履职创新了机制体制,畅通了联系渠道。“双联系”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共征集经济发展、重点项目监督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山区贫困人口脱贫、饮用水安全、教育医疗等意见建议1000余条次。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11份专题调研报告。截止目前,25项重点建议已交由“一府两院”相关部门办理,9份专题调研报告得到了县委的充分肯定,一大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如针对饮用水安全问题,县政府划定了水源井周围一、二级水源保护区,迁移保护区养殖场3个,清理水源地保护区无主生活、建筑垃圾70余车;新增预算800余万元,启动了新水源地玉马水库水源项目建设,确保群众供水、吃水安全。针对社会治安问题,县财政投入2500万元在全县实施“天眼工程”,在全县主要街道、重点部位建设600个高清监控摄像头,群众公共安全感进一步增强。针对烧烤扰民问题,县政府组织城管、环保、公安等部门,对县城露天烧烤开展专项治理。为方便群众办事,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社会救助窗口14个,直接受理困难群众申请低保等救助事项等等。
  抓常、抓细、抓长,全面提升代表联系群众工作质量。“为民”不仅仅是简单地同人民群众促膝谈心,或以物质形式为百姓办几件吃、穿、住、行的实事,还要习惯于从心灵深处培养、焕发像对待衣食父母、兄弟姐妹那样朴素的人民群众感情,更要有科学的制度措施规范保障代表的“为民”行为。针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各级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县人大常委会着力从制度层面加强对保障“双联系”活动长效开展进行完善规范,先后制定、修订规范性制度办法11个,其中为有效解决监督工作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完善了《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实施意见》、《规范财政预算监督,提高预算审查能力办法》,积极创新监督方式,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和审议;为解决工作执行力不够,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健全了《汝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督查考核制度》、《汝阳县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管理暂行办法》,对专项工作审议、议案建议办理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定期督促检查,计入考核台账;修订完善了《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将“年度新增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项目”列为重大事项审议,专门听取了《汝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将紫罗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资本金及还款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的议案》,并作出相应审议决定。
  随着“双联系”活动的深入开展,如今,“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理念已成为县各级人大代表的共识,并从思想观念上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寓党的群众路线于人大代表履职实践活动之中,使代表工作真正成为反映民心、民声的回音壁、反射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