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兼顾 民生优先 我市有序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2015年5月1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洛阳市2015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今年市政府将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建设名副其实的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总体目标,统筹财力,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实施一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基础性、公益性重大项目,加快城市区路网体系建设,提升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资源保障能力,强化生态绿化和环境保护,支持经济和企业发展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领带动作用。
一、2015年度总体安排:
2015年度,拟安排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172个,总投资330.2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98.76亿元。其中,亿元以上重大项目53个,总投资295.34亿元,2015年计划安排76.4亿元。
二、 具体安排情况
——城乡公共基础设施项目91个,总投资112.3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4.68亿元。其中亿元以上重大项目32个,总投资110.58亿元,2015年计划安排39.48亿元。具体为:汉宫路东段打通、洛阳市应天门环线道路、洛阳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园区配套道路等3个项目,由市城投集团融资实施;九都路东延、新街跨洛河桥、滨河南路等3个项目,拟采用PPP模式实施;郑卢高速九都路连接西环路立交、孙辛路高架、北环路二期、道北五路东段等4个项目,由市财政直接投资实施;东环城路二期、洛伊快速通道市区段改建、伊滨区玄奘路、中原大道等16个项目,由新区建投融资实施;中州东路东延长线与偃师连接段项目,由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实施;南昌路滨河北路立交、定鼎路隧道、旅游环线(掘丁线寇店至吕店段改建)3个工程,由市财政安排前期费用。3项公路交通项目2015年计划安排10.15亿元。具体为:310国道洛阳市区段改建、二广高速瀍河互通式立交、洛吉快速通道黄河大桥,由市城投集团融资实施。
——城乡公共管理和公益性社会事业项目56个,总投资119.7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2.97亿元。其中,亿元以上重大项目11个,总投资112.3亿元,2015年计划安排19.36亿元。具体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撤村并城2号、3号项目及福民安置1号、2号、3号二期工程和福民安置4号、5号、8号、9号、10号小区等撤村并城安居工程项目10项,2015年计划安排18.96亿元,由新区建投融资实施。
——保护和改善环境项目21个,总投资44.2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2.94亿元。其中,亿元以上重大项目8个,总投资39.66亿元,2015年计划安排9.94亿元。具体为:伊东渠整治、伊河第六级水面、伊洛河连通、洛河金水堰拦蓄、洛河东湖拦蓄工程,由新区建投融资实施,2015年计划安排资金3.45亿元,由市财政直接投资实施。饮水工程项目2个,其中,故县水库引水工程计划安排2.45亿元作为运营公司市财政资本金注入,引黄入洛工程计划安排1亿元。城区绿化项目1个,即洛阳中心城区林业生态圈,由市、县、企业和社会共同出资建设,需市财政出资4.45亿元,2015年计划安排3300万元。
——支持经济和企业发展项目2个,年度计划安排7.62亿元。主要为:洛阳石化1800万吨/年炼油扩能改造项目征地拆迁及附属工程,2015年安排7.56亿元;洛阳市智慧城市一期项目,2015年计划安排前期经费600万元。
三、实施措施
(一)健全机制,全力加快项目进度。着力提高决策、协调、执行工作效率,充分利用重大项目例会、联审联批、限时办结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加快前期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力促项目按计划并争取提前开工。科学制定施工网络计划,加强施工管理,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千方百计加快建设进度,争取项目尽早建成投用。
(二)深化投融资改革,多策并举筹措资金。抓住国家设立400亿元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重点支持创新型企业和省政府将设立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和新兴战略产业三支大型产业投资基金的机遇,设立市级产业投资基金,做好与国家、省基金的对接,支持我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企业发展。积极推广BOT、BOO、ROT等PPP模式,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努力扩大PPP模式合作范围。积极探索推进资产证券化,盘活政府资产。进一步加大中央和省资金争取力度,尽可能多地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三)严格管理,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认真落实《洛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项目评审制度,确保审批程序更加规范,设计方案更加科学,工程投资更加合理。严格执行招标、投标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水平。实行政府投资项目月报制度,及时掌握并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强化预算资金管理,严把竣工验收关,确保项目真正发挥功效。
(四)强化项目谋划,规范政府投资管理模式。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谋划储备机制,提前做好储备项目的论证工作和前期工作,编制“十三五”政府投资规划,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库。形成“谋划、储备、实施”有机结合、梯次推进的良好发展局面,为经济的健康发展、民生的不断改善、社会的和谐进步提供有力支撑。
(五)强化监察审计,确保政府投资安全高效。全面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跟踪监察、审计和稽察,严肃查处项目建设中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积极接受人大监督,确定一批有代表性的重大项目提交市人大安排代表视察、专项督查,并做好后续跟踪协调服务工作;对计划执行中的重大变更事项,及时向市人大报备。不断拓展接受监督的方式和渠道,坚持政府投资项目永久公示牌制度,更加广泛深入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增强政府投资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