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区人大常委会实施“5433工作法”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2015-08-13

    洛龙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以“代表满意、群众满意”为目标,在办理工作中不断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完善办理机制,规范办理程序,在实践中积累总结出一套“5433工作法”,逐步实现办理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办理质量不断提高,办理实效明显增强。
    (一)强化责任,做到“五个明确”。即明确牵头办理单位和协助办理单位,明确由办理单位的一把手负总责,明确主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建议办理的具体负责人,明确建议办理的时限。通过严格的规范,使建议办理从区领导到承办单位具体人员,形成了一条完整的责任链,保证了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强化程序,做到“四个到位”。一是交办到位。区人大常委会对收集上来的建议及时进行分析、梳理后,及时交由区政府承办,并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召开专题交办会,及时将代表建议交办到各承办单位,并就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二是督办到位。为及时掌握办理进度,确保每件建议落到实处,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督查室采取电话督办(电话通知承办单位上报进展情况、存在问题等);简报督办(编发办理情况通报,将办理情况通报区长、副区长及其他分管区领导,通报承办单位负责人);会商督办(对办理落后件,召开由相关单位的领导及承办人员参加的碰头会,听取办理情况,共商办理措施);提示督办(印发工作提示函,及时提醒单位负责人、分管区领导,推动建议办理);警示催办(对个别办理不理想的,书面下发警示函,强力推动代表建议办理)。三是落实答复到位。在建议落实后,承办单位认真撰写建议答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将答复意见初稿交分管领导审核签字,随后与代表见面,进一步征询代表的意见,代表满意后正式行文答复。四是回访到位。为了避免“被满意”、“代签”等问题的发生,各承办单位办理完毕后,区人大和区政府督查室逐一向区代表进行电话回访,核实办理情况,坚决避免问题发生。
    (三)强化沟通,贯穿“三个环节”。办理之前,邀请代表进行座谈或登门拜访、电话联系等方式与代表进行沟通,了解代表的真实想法,协商办理的办法和途径;办理之中,邀请代表参加建议办理的全过程,共同探讨克服困难的途径和解决问题的办法,接受代表咨询;办理之后,征求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意见,进一步督促答复意见后的落实。
    (四)强化落实,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把办理工作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相结合。要求各承办单位紧紧围绕“严”、“实”二字,严格程序、严肃态度、严谨作风,确保每条建议反映的问题都得到整改、得到落实。二是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代表所提的建议,能够解决的及时解决,短期内解决不了的列计划解决,由于政策原因或条件限制不能解决的主动做好解释工作,做到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三是坚持高质量、全满意。各承办单位从办理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程序、每一个细节着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结合实际,全力以赴将代表建议办好、办到位,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赢得代表的满意,赢得群众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