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视察城市公共交通工作

2015-08-21

    8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对我市城市公共交通工作进行了视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树仁,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林伟、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赵震等参加了视察活动。

    视察组先后察看了九都路公交专用道、东出口公交车场站、火车站公交西广场、西关停车场和洛龙大道公交专用道等公交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情况,详细了解市公交集团公司运营、管理情况。随后视察组专门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城市公共交通工作的情况汇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以及市城投集团、市公交集团公司等单位负责人做了认真发言。
    座谈会上,代表们纷纷发表意见,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公交“四个优先”落实不到位,公交场站建设滞后,公交承担率总体偏低,影响城市形象和群众出行,如新区停车场至今尚未建成、东出口公交车场站建设标准不高等问题;二是部分公交站牌破损,严重影响我市旅游城市形象,亟需更换和提升;三是要进一步提升公交服务水平,驾驶员要文明驾驶,报站要更加准确、清晰,要处理好公交广告与公交发展的关系、适当减少医药类广告;四是公交要在推进城乡一体化上下功夫,要尽快开通、延伸市区至偃师、孟津、新安、伊川、宜阳等地的公交线路,要加密至伊滨区洛阳师范学院周边以及高新区孙新路以西区域的公交线路。
    王树仁副主任最后指出,城市公交是关乎城市形象和群众出行的民生工程,《洛阳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实施后,我市的城市公交工作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市公交集团公司改制后,亏损仍较大,不利于我市城市公交事业的长远发展;二是在政府投入上,补贴机制还不够完善;三是公交线路的开发跟不上城市发展需要;四是公交行业主管部门更换后以及公交企业改制后,市交通、财政等对影响公交发展的关键问题,调研不够、支持企业发展不到位。他强调,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代表提出的问题,并对影响我市城市公交发展的关键问题进行认真研究,为市委决策提供依据,促进我市城市公共交通事业的不断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