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人大
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
8月26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四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景彦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长江、冯新乾、闫进卿、杜阳林、石彩云及常委会各位委员出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14年本级财政决算和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和2014年本级财政审计情况、县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宜阳县中心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2015-2020)情况、老城区公厕拆除重建工作情况等六项专题工作报告,以及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南环路等22条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建设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议案,听取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确认许可对县十三届人大代表王战强、沈进良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印发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报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在听取工作报告的基础上进行了认真讨论审议,并进行了满意度表决,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审计工作及2014年本级财政审计情况、关于县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关于老城区公厕拆除重建工作情况等五个专题报告表决结果均为“满意”。会议表决通过了《宜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宜阳县2014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宜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确认许可对县十三届人大代表王战强、沈进良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宜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宜阳县中心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2015-2020)〉的决定》、《宜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南环路等22条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建设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议案》以及县十三届人大代表沈进良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