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洛阳新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规划》的决议

2015-09-07

(2015年9月2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市人民政府编制的《洛阳新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规划(2015-2020)》。会议认为,该规划基本符合《洛阳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规定。会议决定原则批准这个规划。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洛阳新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规划》在媒体上公布,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会议强调,规划已经确定,关键在于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及管委会要列出分年度建设计划,确保该规划实施;要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决不允许侵占学校用地的情况发生。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须依法报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市人大常委会将加强监督,适时听取市人民政府实施规划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