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偃师市乡镇人大工作的思考

2015-09-23

◆   丁朝龙
 
  近年来,偃师市人大常委会把加强指导乡镇人大工作,进一步提升乡镇人大工作水平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以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为抓手,积极推进乡镇人大建设,从而使乡镇人大工作呈现了基础扎实、制度健全、地位突出、作用显著的态势。
  一、乡镇人大工作的基本情况
  偃师市总面积668平方公里,辖11镇1个工业区、210个行政村、32个社区,总人口61.6万。全市有乡级人大代表1047名。党的十八大以来,偃师市人大常委会积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动乡镇人大开展工作。
  (一)坚持党对乡镇人大工作的领导更加自觉。一是自觉用党的理论武装乡镇人大主席团。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和新的要求,偃师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把学习作为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来抓,运用辅导、讲解、讨论、自学等学习方式,全面系统地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自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积极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人大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相结合,坚持用党的理论联系人大工作实际,学以致用,持之以恒,不断增强工作的实效性。二是自觉把乡镇人大工作置于同级党委的领导之下。乡镇人大主席团围绕同级党委的工作中心开展工作,开展视察调研和确定监督重点。对于重大事项,乡镇人大主席团坚持及时向党委报告,在作出决议、决定、工作监督或重大工作部署、重要程序启动、干部队伍建设以及开展重要的视察调研活动之前,主动向同级党委请示汇报,工作中自觉贯彻党委的主张和决策,维护和实现党的意图。三是努力建设一支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乡镇人大干部队伍。偃师市不断优化乡镇人大专职副主席和人大办公室干部队伍结构,重视人大干部的培养。通过干部培养和教育引导,使乡镇人大干部都能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从而在组织上和行动上保证人大工作始终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四是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偃师市人大常委会号召各乡镇人大工作者积极参与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来,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对乡镇人大工作中存在的“四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检查、大扫除,努力以“焦裕禄式人大工作者”为标准,不断提升乡镇人大工作水平。
  (二)乡镇人代会召开更加规范。一是认真落实制度规定。为进一步提高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规范性,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以地方组织法、监督法、代表法为依据,认真落实《偃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二是切实发挥乡镇人大主席团的职能作用。要求各乡镇每年至少举行1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若遇特殊情况或需及时决定重大事项,可临时召开。明确乡镇人大主席团在召开人代会中负责筹备、召集和主持本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会前,乡镇人大主席团应组织好代表视察调研,为会议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会议期间,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应组织好全体会议和代表团会议,就议案和有关报告进行认真讨论,确保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符合人民群众意愿、符合本乡镇实际、有利于本乡镇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三是严格会议程序。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各乡镇召开人代会都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都要向代表印发会议日程、政府工作报告、计划财政报告、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等书面材料,并且分别由人大主席、乡镇长、财政所长向代表作报告,代表们逐项听取并认真审议和表决,有选举任务的乡镇,则按规定制作选票,代表们通过投票行使代表权力,严格会议有关法律程序。乡镇人代会不断走向规范化,促进了基层民主政治的进程。
  (三)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更加主动。一方面积极完善主席团工作制度。市人大常委会着眼于发挥乡镇人大主席团整体功能,按照主席团的总体工作安排和各自职责,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人大主席团的工作制度,促进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按照合法性、规范性、实效性的原则,建立健全乡镇人大相关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主席团会议制度,代表学习培训制度,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制度,代表视察、检查、调研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接待来信来访制度等。另一方面认真依法行使主席团的职责。乡镇人大主席团以增强监督实效为重点,认真科学决定重大事项,凡涉及全乡镇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事项,都根据需要适时作出决议或决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同时乡镇人大主席团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思路,围绕乡镇改革和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选准题目,抓住关键,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视察调研等形式,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使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四)乡镇人大工作者的作用发挥更加明显。一是切实增强乡镇人大工作者的法律意识。市人大常委会主动通过集中学习、分组培训、组织法律知识竞赛等方式,不断增强乡镇人大工作者的法律意识。人大工作法律性、程序性都很强,要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就要不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结合各乡镇的实际情况,注重安排乡镇人大工作者向代表学、向群众学、向先进单位学,力求学得扎实、有效,增强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自觉发挥乡镇人大主席团决策人的决定作用。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作为乡镇人大工作的领导者和决策人,积极承担贯彻法律、宏观决策和推动工作落实等神圣职责,认真履行好法律职责,扎实推进乡镇人大工作向前发展。三是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主席团执行人的关键作用。乡镇人大副主席是乡镇人大工作的实施人、执行人,在贯彻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上起着关键作用,偃师市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充分发挥人大副主席的积极作用,努力使乡镇人大工作贯彻党委意图更加积极主动、落实工作更加扎实有力。
  (五)乡镇人大代表工作更加扎实。一是依法有序选举代表。按照选举委员会关于代表结构指导性意见的规定要求,严把程序关,切实做好选民登记、公布、代表提名以及代表选举工作。做好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推荐、酝酿、考察等工作,严肃选举纪律,把代表选举工作作为强化执行力、提升精气神的重要抓手,切实提高人大代表工作水平。二是增强代表履职意识。进一步增强代表履行职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拓宽代表行使权力和发挥作用的渠道,密切了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同时也进一步完善了对代表履职的监督制约机制。三是建好代表履职平台。进一步加强对代表工作的领导,增强为代表服务的意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重视代表小组的建设,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和服务,按照代表的意愿和要求,组织好代表活动;改进代表视察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视察调研,并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提高视察效果;经常征求代表在履行职责和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意见,并根据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努力保障代表的知情权,为代表知情知政做好各项服务。四是组织代表依法履职。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把各项工作体现在行动中,坚持不懈,狠抓落实,以开拓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开展代表依法履职的新方法。同时积极参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扎实有效发挥代表作用。
  二、乡镇人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偃师市乡镇人大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与不足: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是个别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认识不到位。在部分乡镇,人大工作满足于一年召开一次代表大会。甚至个别乡镇对应该按程序召开的人代会,有压缩会期、减化程序现象。二是规则执行不到位,尤其是对人大工作的法律程序意识淡薄,不大习惯按法律要求指导工作。三是工作精力不到位。因为乡镇人大主席都由党委书记兼任,有的书记对人大工作过问少;有的副主席因为分管别的工作,整天忙于其他工作,而把人大工作看作是“二线工作”。
  (二)监督工作落实不到位。一是现行体制下乡镇工作千头万绪,人大很难开展连续性监督。二是乡镇人大监督工作难以摆上应有位置,往往被当成了“副业”。三是乡镇人大专职领导始终处于被动状态,工作日程不是由自己安排的,使乡镇人大不好行使监督。
  (三)人大代表活动开展不到位。部分乡镇人大工作处于应付或半应付状态,认为选举才是人大工作。不重视代表工作,有的甚至长年不能开展代表活动,代表作用不能很好地发挥。
  三、工作建议
  为进一步做好乡镇人大相关工作,推动乡镇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设立人大专职主席。目前各乡镇人大主席均由党委书记兼任。为更好地开展活动,更好地发挥乡镇人大的作用,建议单设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一职,作为乡镇人大工作的负责人。
  二是设立乡镇人大工作专项经费。乡镇人大开展工作多靠乡级财政临时补贴,不利于乡镇人大工作的高效开展,建议为乡镇人大主席团提供专项财力保障。
  三是为乡镇人大干部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乡镇人大干部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往往参与乡镇中心工作,一身数职,非常辛苦。为提高乡镇人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建议增加乡镇人大干部提拔使用力度,使乡镇人大干部有更大的成长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