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墙”筑牢消防安全——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消防法“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2015-09-23

◆ 韩 静  
 
    百姓安危大于天,消防安全重于山。消防安全工作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整个社会的大局稳定。贯彻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南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做好消防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日前,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审议了“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并作出了审议意见,用有力的监督为全社会筑牢消防安全的“防火墙”。
  
深入开展执法检查
  常言道:“水火无情”。消防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发展大局,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对此项工作更是高度重视,市人大内司工委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实施方案。2015年2月28日,实施方案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主任(扩大)会议通过后,印发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求相关部门和人员按照方案开展工作,切实抓好落实。
  为进一步统一认识,调动各县(市)区相关单位深入开展“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的工作积极性,3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了执法检查动员大会。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李占营宣读了市人大常委会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南省消防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和重点,并将执法检查分为准备动员、自查自纠、执法检查、常委会审议、整改等几个阶段,力争通过采取多种措施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振宇在会上要求,要通过开展“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进一步推动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等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推动健全我市消防工作考核体系、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着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四位一体”消防工作格局, 不断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我市经济平稳增长、社会和谐稳定。针对本次执法检查时间紧、任务重,各个环节交叉进行的特点,马主任还特别要求各相关单位必须认真学习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要求和工作标准,扎实推进执法检查各项工作,通过加强督促检查,着力整改到位。
  
实地调研摸清情况
  为对我市消防法“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总体情况进行更为全面、深入地了解和掌握,5月12日至1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振宇带领执法检查组深入洛龙区、涧西区、宜阳县、嵩县、偃师市和吉利区等地,对我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情况、消防队站建设及经费保障情况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治理、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治理、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检查组对检查中了解到的我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监督管理、消防队站、车辆装备、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农村消防基础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取得得积极成效给予肯定,同时要求各县(市)、区要以平安洛阳、法治洛阳建设为目标,紧盯影响消防安全长治久安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狠抓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进一步推动消防法“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不断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
  5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了“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汇报座谈会,市政府副市长尚英照作了专题工作汇报,市民政局、住建委、教育局、卫计委、文广新局等市防火委成员单位,以及新安县、栾川县、老城区、瀍河区等部分县(市)区政府结合各自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座谈交流,执法检查组成员对消防工作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与此同时,市人大常委会还委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本区域内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自查,从而保证执法检查收到全面切实的效果。
  
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随着消防法执法检查的深入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认为,“一法一条例”实施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加大投入,夯实基础,全面发动,依法监管,不断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和社会防灾控火的能力,使我市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得到了显著提高,进而使全市火灾防控始终保持比较平稳的态势。
  但是,根据执法检查反馈的情况来看,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消防工作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消防建设与地方城乡建设规划不同步,城乡结合部及“九小”场所等消防安全“乱点”区域火灾隐患还相对突出,部分行业部门重视不够、监管不力、措施不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尤其是在消防宣传工作方面,全社会参与消防宣传的责任机制尚未建立,消防宣传存在盲区,造成群众特别是农村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对基本的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掌握程度不高等。对此,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今后的消防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加大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投入。消防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职责,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增加执法透明度,提高消防审批效率,设置公示栏对法定职责、办事程序和执法结果进行全面公开,并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单位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将消防规划纳入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加大经费投入,确保消防队站、供水管网、消火栓和消防车道等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乡建设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
  ——加快推进消防装备建设步伐,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要加大消防装备建设经费投入,强化消防业务经费保障,将公安消防部队应急救援保障经费、信息化建设及日常维护经费、消防宣传经费等作为重点保障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足额拨付。针对重要节点、重大活动以及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组织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充分发挥规划、安监、住建、工商、质监、公安消防等行业主管部门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
  ——加强消防执法队伍建设,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公安消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执法作风、执法监督和执法服务建设,端正执法理念,切实转变执法作风;要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要继续加大对“一法一条例”的宣传普及力度,将其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科普和普法教育、义务教育内容,纳入民政、人社、建设、文化、广电、安监、旅游、交通运输部门等行业教育培训的内容。组织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以消防宣传“四送”、“六进”活动为载体,分类开展社会消防培训教育。
       为将“一法一条例”真正贯彻落实好,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求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建立整改台账,认真解决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落实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将在10月份听取市人民政府对执法检查报告和常委会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我们也相信,随着消防法“一法一条例”在我市的深入贯彻实施,我市各级公安消防部门狠抓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及整改,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必将为洛阳建设名副其实的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创造一个更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