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生产法》和《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5年10月27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洛阳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5-6月份,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7月6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对<安全生产法>和<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报告》,既肯定了我们工作取得的成效,又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就做好下步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迅速组织进行了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基本情况
2015年7月9日,市人大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对<安全生产法>和<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向市政府反馈了44项102个需整改的问题。截止9月底,已完成整改或基本完成整改35个,如市安监局开通微信举报平台,对举报人进行奖励,洛阳客车站管理混乱且存在火灾隐患需要整改等等;列入整改计划正在进行整改的有58个,如加强对职业卫生和工伤鉴定机构管理,加大安全生产科技的投入力度,强化安全生产法宣传教育,加强对尾矿库监管等等;受政策和客观条件影响,暂时无法整改到位的有9个。如产业园区、乡(镇、办事处)安监人员的编制、职数等问题,需要待上级出台相关政策后方可整改到位。(问题整改进展情况见附表)
二、所做的主要工作
针对市人大执法检查组提出的问题,我们结合实际抓整改,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高度重视、迅速协调部署。市人大办公室《关于对<安全生产法>和<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洛人常〔2015〕34号)下发后。市政府迅速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是时任主管副市长尚英照同志立即召开会议,专题安排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单位,要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措施制定到位、责任明确到位、台账健全到位、限期整改到位,积极主动做好整改,全力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二是市政府印发了2015年第15期《工作部署》,对市人大执法检查组提出的问题,逐项进行了任务分解,明确了具体的责任单位,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按时整改到位。三是娄会峰副市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后,迅速召集市安委会办公室会议,专门听取问题整改情况汇报,认真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求各责任单位对执法检查组提出的每一个问题、每一项建议,都要抓紧落实整改,凡是事实清楚、情况明确、马上可以解决处理的,要立即进行处理;对于问题复杂、涉及面广、一时解决不了的,指定专人负责,制订针对性的方案,加快推进;对一些难以解决的特殊问题,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研究。要确保执法检查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条条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
(二)持续抓好“一法一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新《安全生产法》颁布以来,我们持续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宣传、贯彻活动。市政府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加强学习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组织学习了《安全生产法》;市政府拨付专项资金20万元,为各级、各部门购买了学习宣传资料;在《洛阳日报》开辟了专栏,分10期对新法进行宣传;制作新法公益广告,在洛阳电视台黄金时段连续播放;组织了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班和新法知识竞赛;在全市深入开展“百千万”对话谈心活动,主管副市长、主管副秘书长、安监局局长分别带队,一个县一个县的进行面对面对话谈心,面对面宣讲《安全生产法》;在全市还持续开展了“学新法、清隐患、促落实”活动。对各地的学习贯彻情况,连续在全市安全例会上进行通报、排序、讲评,有力促进了新法的宣传和贯彻。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一是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了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细化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54个市直部门、部分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18个县(市、区)、198个乡(镇、办)、4813个村落实了“五级五覆盖”工作要求;二是健全完善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要求每个县(市、区)的常务副职代党委抓安全生产,主要在人、财、物、资源方面给予支持,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和重大问题,保障本辖区安全执法队伍建设的编制、人员、经费、装备等落实到位。分管县(市、区)长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负责综合监督指导和协调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市安委会每个成员单位,也是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两个领导共同抓安全。三是强化了安监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要求安监部门依法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其他职能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规定,依法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切实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同时,将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安监部门综合监管和职能部门行业监管有效结合起来,做到安全生产监管无缺位、执法无死角。四是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职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大安全生产投入,配备安全监管人员,严格高危行业监管人员准入和企业负责人轮流现场带班等规定,将劳务派遣人员纳入企业统一管理,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通过这些措施,大家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明显提升,事故发生的起数、死亡的人数和经济损失大幅度下降。
(四)强化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一是高度重视安全监管部门的机构、人员、经费、装备等问题,注重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夯实监管基础。比如,针对高新区、伊滨区、龙门管委会没有安全监管机构,部分县区和市直部门监管力量薄弱等问题,我们与省安监局协调,专门组织了执法监管人员培训,使265名监管人员具备了执法主体资格,通过委托执法解决了部分县区的执法权等问题。二是建立健全安全监管联合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权威和执法效果,截至9月底,累计组织执法检查组1500余个,出动执法人员8602人(次),查处较重违规违章行为27929起,查办各类非法违法案件554个,是去年全年办案数量的3.2倍。
(五)建立健全了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一是制定下发了《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治及监督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将五千余家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纳入系统进行管理,督促企业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标准,自觉开展经常性隐患排查治理。二是按照政府牵头、部门配合、上下结合、全员参与、社会监督的思路,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组织一线职工、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对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隐患及时进行治理。三是创新并探索实行了政府与企业分别委托技术服务,由中介机构和专家参与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安全咨询、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事故调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组织全市安全专家参与安全大检查、隐患治理和验收,有效提高了隐患排查治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对发现的隐患坚持落实分级挂牌督办、公示公告、领导分包、提示函提醒、督查函催办、重点督查等制度,确保隐患按期整改到位。五是将隐患排查治理纳入绩效考核,每月在市安委会例会上通报讲评,督促责任落实。通过这些措施,逐步建立了企业、车间、班组“三级联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构建了以安全生产信息数据库、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治自报管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家服务、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绩效考核等,五大核心系统为支撑的“五位一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初步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自我管理、全社会自觉参与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新格局。
(六)持续抓好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针对市人大执法检查组提出的问题,我们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持续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强化日常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煤炭领域,强化作业现场监管,严格矿长带班入井、矿工出入井登记、驻矿员驻矿盯守、县乡领导和煤炭局干部分包检查煤矿、督查暗访等制度;严格各项防范措施和安全作业规程,确保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非煤矿山领域。持续开展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防冒顶片帮、防透水、防火灾、防爆破事故专项整治活动,强化现场监管,有效防范了事故的发生。组织企业、中介机构和安全专家,对全市443座尾矿库进行了排查,对病险库实施了综合治理。持续开展了打击非法盗采、淘汰设备及工艺、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停工停产非煤矿山安全管理等专项整治,共排查整改隐患436个,已整改410个。危险化学品领域,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废弃等全过程的安全监管,先后组织开展了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汛期和高温季节安全大检查、加油站专项治理、重大危险源专项治理、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等活动,累计排查整改隐患1828个,查处非法经营28起。交通运输领域,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和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严格落实重点车辆逢车必查制度,以校车、客运车辆、旅游车辆、危运车辆等为重点,严查严处无证驾驶、违章行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套牌假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建筑施工领域,加强施工现场和施工队伍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挂靠、转包、违法分包、无资质或超资质范围承接工程、无证上岗作业以及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消防领域,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高层建筑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口密集场所为重点,持续协调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层层建立和落实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安全责任制;油气管道领域,持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督促迅速整改,严防爆炸、火灾、泄漏事故的发生。
(七)主动做好服务。主动与全市353个重点项目中的138个工业项目进行对接,在服务企业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努力为企业做好服务。
三、建立台账,跟踪督促整改
为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我们建立了工作台账,跟踪抓落实。一是市安委会办公室建立了工作台账,明确由市安监局分管局长牵头、法规科具体负责,对市人大执法检查组提出的问题逐项建立台账,及时掌握整改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协调推进。二是建立督导暗访制度。市政府18个督导组、9个暗访组,每月至少两次到存在问题的责任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市政府主管领导定期不定期的带队深入一线,对各责任单位和督导组的工作情况进行暗访检查,督促工作落实。三是市政府督查室将问题的整改列入督办范围,要求各责任单位分别于9月1日和11月1日向市政府督查室汇报落实情况;每月进展情况由专人汇总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四是建立了通报制度。每月在市安委会例会上对各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点评,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取得了良好效果。
下一步,市政府将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加大整改力度,持续抓好工作落实;协调各督导组、暗访组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通过明察暗访、突击夜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对各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问题年底前得到有效整改。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