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2015-11-09

——2015年5月19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李焦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拟定于2015年5月25日召开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正式会期预计两天,并向市委进行了请示汇报。5月16日,市委下发了洛文[2015]108号文件,对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请示作了批复,同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指导思想、时间安排、主要议程等事项的建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坚持“节约、高效、务实”的原则,认真做好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会议圆满完成。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将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会议的指导思想
    这次会议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加快建设名副其实的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的重大战略部署,进一步发扬民主,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把市委的决策部署通过法律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自觉行动,圆满完成大会各项任务,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团结和动员全市人民在中共洛阳市委的领导下,锐意改革,奋发进取,为加快建设名副其实的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作出更大贡献。
    二、关于会议的建议议程
    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建议议程共3项:1、审议《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全面推进名副其实的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建设的决议(草案)》;2、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伊洛河水生态文明示范区规划建设工作的报告;3、补选洛阳市人民政府市长。
    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议程将提请大会预备会议通过。
    三、关于会议时间和日程安排
    按照精简、高效、务实的原则,节俭办会,尽量压缩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建议会议于2015年5月25日至26日召开,正式会期两天。会议日程大致安排为:24日,代表报到、召开预备会议。25日,举行大会开幕式、听取《决议(草案)》、水生态文明示范区规划建设工作报告、通过选举办法、提名、酝酿候选人名单、审议《决议(草案)》、水生态文明示范区规划建设工作报告;26日上午,酝酿正式候选人名单、审议各项决议草案;26日下午,大会选举、公布选举结果、表决各项决议草案、市委领导讲话、举行大会闭幕式。
    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正式日程安排将由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
    四、关于会议的组织领导
    会议的组织领导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大会临时党委,领导大会期间的工作。会议的具体筹备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主持。会议期间成立以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为主,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大会秘书处,秘书处由秘书长和副秘书长若干人组成。秘书处拟下设会务组、组织选举组、简报材料组、宣传组、生活组、信访组、保卫组共7个组,具体承办和落实大会的各项筹备及服务工作。
    以上汇报连同决定(草案),请一并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