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补充委员名单(草案)》的说明
——2015年7月6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 尚荣彬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现就《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补充委员名单(草案)》,作如下说明:
2015年2月8日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设立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确定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委员3名。
为了提高代表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参与程度,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提高人大议事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三十条的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研究同意,在市十四届人大代表中提名刘永林、杨敏华、柳立兴、侯建军4人为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现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予以审议。
以上说明,连同《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补充委员名单(草案)》,请一并审议。
附: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推荐表